岳东晓:贺梅案的基本事实及对曹长青等人的反质疑

山头 发表于 2007/03/09 20:40 一品 养儿育女 (www.ywp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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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梅案的基本事实及对曹长青等人的反质疑

岳东晓

2002/08/25

PART 1) INTRODUCTION

曾经对吴征事件做出详尽调查的曹长青最近就贺梅抚养权一案对贺家做出了一系列质疑。然而,曹先生在没有与贺邵强本人、贺太太及其律师作任何联系的情况下,

以“贺家夫妇的说辞可信吗”为题提出的一系列明显带有偏见的疑问,其推理算不得严密,又完全缺乏事实的依据,其职业水准令人失望。曹在贺先生到底是13岁还是14岁上师范学校之类的问题上纠缠不休,先入为主地质疑贺家的诚实性和成熟成度,质疑他们是否有资格抚养已出生和即将出生的孩子。更令人遗憾的是,受其阅读理解力的限制,曹先生错误理解了一些英文报导,并作出完全错误的推断。曹先生这些推断已经不再是质疑,而是对贺家道德人品的妄加指责。其他很多人也是如此,典型的有枫华园上寒树的题为“机关算尽太聪明”文章,其中作者祝BAKER打赢官司,让BAKER的正义战胜贺家的邪恶,还有诸如安魂曲之类也指责贺家道德败坏。从网上的讨论看,几乎无人站在贺家立场上去理解贺先生、贺太太见不到自己亲生女儿的痛苦。对这样一个关系到贺梅这个三岁女孩和整个贺家一生幸福、关系到他们的最基本人权的问题,这些极不负责任的评论显得非常粗暴。

很多人似乎都走进了一个误区:那就是几乎无条件地怀疑贺家的人品,无条件地相信BAKER家是出於爱心。大家把注意力集中在金钱上,认为贺家是在占人家便宜。至於别的可能性,大家不愿去考虑。在指责声中,人们忽略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贺梅是贺家的亲生女儿,贺家从来没有放弃自己作父母的天赋权利,贺家一直在努力让亲生骨肉回到自己身边,而BAKER家却在用尽一切手段、利用贺家所处的一切困境,试图不可逆地剥夺他们的这一权利、永久切断贺梅与其生父母的关系。

这个简单事实与其它的一切都毫无关系。

生儿育女是人的基本权利。骨肉团聚也是人的基本权利。即使是杀人犯也有权有自

己的孩子,有权看望自己的孩子。何况无辜的贺邵强、罗秦夫妇?贺家的案子,绝

不是孤立的,它的结论将有深远的影响。它不仅关系到贺氏一家的抚养权的问题,

其更深刻的意义在於处於弱势地位的人们如何争取生存权和人权,如何在一个不平

等的社会得到基本的公正。而现实是,我们中的绝大部分人自身正处在这种弱势地

位上。如果一种不公正的结果成为美国法庭的先例(CASE LAW),受影响的将不会再

是贺家。因此这是一个关系到很多人切身利益的案子,必须以认真的态度去判别,

把我们的良知建立在事实之上。我们不能让误导性的疑问蒙蔽了对我们对人性与人

权的尊重。我们需要的不是疑问和含沙射影,我们需要的是真相和基於真相的判断。

贺梅案本身由於各种因素看起来错综复杂,如果只凭只言片语的报导,也许会让人

产生各种疑问,对这种种疑问,可能有多种不同的答案,即使曹长青等人只愿选择

其中之一。然而事实却只有一个。

同大多数读者一样,作者与贺家素不相识,然而,他们的遭遇的严重性使我无法满

足于在流言中无所适从。为什么这么多人谴责这一对失去女儿的父母,而一个美国

律师在了解全部案情之后又如此坚决地支持他们呢?在贺家的求助信中有贺先生和

其律师的联系方法,按照上面的信息,作者试探性地拨了贺先生的电话号码,没有

遇到任何困难就直接找到了他,短暂地谈了一下,感到这是一个心怀很坦荡的人。

后来又与贺先生联系了几次,他即使在忙的时候都能抽时间说上几分钟。谈到曹长

青等对他们的各种攻击,贺先生感到无奈,他说他把网上的一些评价口述给他的律

师,后者对这些中国人的行为表示不解。笔者问他对某些质疑有何解释时,他说关

於事实,他可以提供相关资料,让我自己去判断。他同时提到曹长青、安魂曲等并

未与他和他的律师联系过。贺先生给人的印象是理智和冷静的,比网上那些几乎是

跳起来指着鼻子骂他的人们似乎要客观得多。他的态度非常诚恳。从通话中,从后

来看到的ABC的采访报导(录像)中,笔者感到贺邵强夫妇的朴实、勤劳和对孩子、对

家庭的爱,和一种对事实的尊重和对正义的确信。考虑到他们近三年来经受过的和

正在经受的磨难,和他们所正面对的种种非难,他们这种对人和社会的根本的信任

是可贵的。同时,作者对曹、安等以新闻写作为生的人居然未与当事人联系就长篇

大论表示不解。(曹长青一口一个“罗秦说”,却根本没有采访过罗秦。)

作者花了大量的时间仔细阅读了有关的原始文件,并多次与贺先生与贺太太通话,

就一些疑问向他们咨询求证,他们都给予认真的配合,即使是再尖锐的问题都予以

诚恳的回答。看到详细的资料之后,曹长青式的凭空臆测就令人生厌了。对如此严

肃的问题,怎么能以那样草率和偏见的态度对待呢?真相已使我心感不公,流言尤

使我耳不忍闻。如果不把真相说出来,实在对贺家上下太不公平了,对广大只听了

一面之词的读者也太不负责任了。所以作者要以其掌握的基本事实让大家从一个客

观的角度看看这个案子。我不能保证能最清晰地囊括整个案件的所有要点,但我能

保证所有的事实部分都经过了确认。这些事实主要是根据有关案件的原始资料,并

参考了英文媒体,包括ABC的报导。本文将分为四部分。在下一部分,我们从著重从

法律角度分析贺家要求的合法性。然后,我们将从道义上剖析贺家、BAKER家及部分

网民,我们也将质疑美国司法的公正性。在最后,作者将对曹长青等人的所谓“推

理”作简单驳斥。

需要指出的是,很多中国人,包括作者的很多朋友,对贺家是深为同情的,很多表示将尽力帮助他们。从这些人身上,作者看到了中国人的尊严。

下一部分,我们将从法律角度看这个案子。STAY TUNED!

作者资料:岳东晓,Ph.D;湖南人;最后毕业学校:明尼苏达大学,TWIN CITIES;

国内毕业学校:北京大学,北京。

个人主页 http://centurychina.com/wiihist/jus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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