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佳木:陈云关于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的思考

xinmaopai006 发表于 2009/09/06 22:56 一品 各抒己见 (www.ywp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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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是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的一个重大问题,也是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中的核心问题。对于这个问题,陈云同志从5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有过比较长期和比较深入的思考。我于 1981年至1985年担任陈云同志的秘书,而那几年正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由酝酿到实行、由农村到城市、由局部到全面,逐步展开的时期,因此使我有机会就近观察和了解陈云同志对于这一问题的思考。下面,仅就我记忆所及和个人理解,谈一点有关情况和学习体会,以纪念这位杰出的马克思主义者、新中国经济建设的开创者和奠基人逝世5周年和诞辰95周年,也供经济学界和党史国史学界在研究这个问题时参考。

关于在计划经济下发挥市场调节作用问题的提出

在我被调到陈云同志这里工作之前,就听说过要在计划经济下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这一提法,而且知道这是由陈云同志首先提出的。例如,1979年4月中央工作会议上,李先念同志就是根据陈云同志的意见,在讲话中指出:“在我们的整个国民经济中,以计划经济为主,同时充分重视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1)。”1981年6日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也是根据陈云同志的意见,写上了:“必须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同时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2)。”然而,他曾就这一问题专门写过一份2000余字共6条的提纲,却是在我调到他身边工作将近一年之后才知道的。

那是1982年5月的一天,陈云同志叫我到他办公室,把几张写满铅笔字的便条纸交给我,说这是他过去写的一个提纲,原来打算把它写成一篇东西,但现在没有精力写下去了,要我拿去收起来。我回去一看,讲的是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便一口气看完。我看后感到非常兴奋,因为当时理论界、经济界正在讨论这个问题,但还没有看到哪篇文章论述得像这份提纲那样透彻,理论和实际结合得像这份提纲那样好。我想,这么重要的东西不能压在我手里,要想办法把它发表出来,让它发挥作用。那时,中央书记处研究室正在编辑《陈云文选》,我便把复印件送给他们。他们经过研究,决定把它拿到中央文献研究室专门发表党和国家领导人文稿的刊物《文献和研究》7月一期上发表,题目就拟为《关于计划与市场问题》。中央文献研究室刚好在编辑《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一书,于是又决定把它收到那本书里。发表前,编辑部门要求注明文稿的写作时间,我问陈云同志,他说记不清了,反正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写的。根据这个情况,我由那几张便条纸中夹着的一张也被用来当稿纸的台历判定,写作时间为1979年3月8日。后来听说,陈云同志在1979年初曾在小范围里讲过他这份提纲的意思,当时的中办研究室还在有关同志中作过传达。

这篇提纲是我所知道的最早的以文字形式论述要在计划经济下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文献,发表以后,果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注意和热烈反响。一位经济学家在文章中写道:这“是新的历史时期关于计划与市场问题讨论的最初的重要文献。这篇重要文献,从一个重要方面,剖析了原有经济体制的弊端,提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思路(3)。”

最近几年,我又从一些书刊中得知,李先念同志早在1979年2月22日听取中国人民银行汇报时就说,他同陈云同志谈过在计划经济前提下搞点市场经济作为补充的问题。他们的意见是:“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是个补充不是小补充,而是大补充(4)。”显然,这比陈云同志写那份提纲又早了一些时间。另外,李先念在1978年9月国务院务虚会上作总结讲话时说了一句:“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这句话虽然在会后印发的文件中没有写上,但当时在场的人听到了,而且记了下来,作了传达。有人写文章说:这个话“显然是从陈云1956年的三为主、三为辅脱胎而来的(5)。”而据我分析,这个话本身就是由陈云同志提出、通过李先念同志讲出来的。由此判断,陈云同志提出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这一概念的时间,比他写那份提纲至少要早6个月。

当然,正如前面说到的,陈云同志对于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的思考,早在50年代中期就开始了。例如,他曾在1954年一次各大区负责人会议上讲到中国工业化特点时说过:“资本主义在盲目中依靠自然调节,能够相当地按比例发展;我们说按比例发展,是从长时间来算的,从短期看,只是力求建设与消费,重工业与轻工业之间脱节不要太远而已。 ”1956年,陈云同志针对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后出现的新情况,在党的八大上提出了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为主、个体经营为辅,计划生产为主、自由生产为辅,国家市场为主、自由市场为辅的经济体制改革构想。这一构想虽然当时并未能付诸实施,但却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发挥了作用。正如1981年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所指出的:“陈云同志的这个意见对于当前的改革仍然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6)。”不同的是,在50年代,陈云同志用的是“自由生产”、“自由市场”这样的概念,而在70年代末用的是“市场调节”的概念。

这里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市场调节”和“市场经济”这两个词最初是相互混用的,都是指在计划经济下的市场调节。在陈云同志那份提纲手稿中,这两个词都有。但提纲发表前,十一届六中全会已经开过,十二大报告正在起草,六中全会通过的历史决议中用的是“市场调节”,十二大报告稿根据陈云同志后来的提法,明确写上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7)”。所以,编辑部门为了统一提法,在征得他本人同意后,将手稿中的“市场经济”改成了“市场调节”。以后,《陈云文选》(1956—1985年)在收入这篇提纲时,也用的是“市场调节”。但提纲手稿的影印件却在1991年出版的《老一代革命家手迹选》上发表了,那上面仍是“市场经济”。1995 年,《陈云文选》再版时,被改为“市场调节”的地方索性按手稿改成了“市场经济”。为了说明这两个词在当时是混用的,还可举邓小平同志1979年11月 26日与美国人吉布尼的谈话为例。在那次谈话中,邓小平同志说:“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但这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8)。”邓小平同志在这里所说的市场经济,看来也是指在计划经济下的市场调节。它与我们现在正在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联系,但不是一个意思。

关于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含义

在80年代初,我国经济学界通常将关于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的各种观点分为“板块说”和“渗透说”,而且一般倾向于把陈云同志的观点归于“板块说”。所谓“板块说”,是把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视为整个经济中两个按照不同方式运行的部分,彼此之间像“板块”一样相互隔绝。所谓“渗透说”,是把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视为经济运行中的两种调节手段,作经济计划时要运用市场经济中一些通行的原则,搞市场调节时也要依靠国家总的计划指导,彼此之间像水和土混在一起似的相互“渗透”。我认为,把陈云同志的观点理解为“板块说”是不错的,但只当作“板块说”则是片面的。应当说,在陈云同志关于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的思想中,既有“板块”的意思,也有“渗透”的意思,而且越往后,“渗透”的成分越多。

1956年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陈云同志提出:在公私合营进入高潮的日子里,有些不该合营的合营了,不该合并的合并了,有些可以合并的也合并得太大了。小商店、摊贩、挑贩、修理服务行业中的个体户合营后,积极性会大为降低,给消费者造成很大不便,因此要让他们长期单独经营。工业、商业、服务业中的大厂大店,合营后没有了竞争,没有了利润刺激,只顾自己方便,不顾消费者需要,愿意生产大路货,不愿生产数量少而质量高的东西,因此,它们原有的生产经营方式要照旧维持不变。他还提出,对有些商品,要将过去的统购统销改为选购代销,工厂超产的部分允许自销,并且实行优质优价。他说:“既要实行计划经济,管好市场,反对投机倒把,又不要把市场搞死。不走这条路,我们又找不出一条好的出路来(9)。”什么是好的出路呢?他在一次会上说过:“苏联的生产无论大小一律纳入计划,我们可否来个大计划小自由,即在重要产品方面有计划,对次要产品搞自由市场。这种自由市场是国家市场的补充,不是资本主义无政府状态下的自由市场。总之,要适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到了党的八大,陈云同志将他的思考进一步系统化,完整地提出了超越苏联模式的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构想。从以上叙述可以看出,在陈云同志当初的设想中,按计划的生产经营和按市场需求的生产经营就是两个部分,但是,按计划生产经营的部分必须充分考虑市场的需要,完全按市场需求生产经营的部分也不能离开国家总的计划,因为它“不是资本主义无政府状态下的自由市场”。

“文化大革命”中,陈云同志在下放江西的日子和在家赋闲期间,重新阅读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列宁选集》、《斯大林文集》、《毛泽东选集》,特别是逐字逐句通读了《列宁全集》中自 1917年2月革命后至列宁逝世前的10卷,对社会主义社会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有了更加深入的思考。这一思考的结晶便是1979年3月的那份提纲。从那份提纲中可以看出,陈云同志关于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的思想中,“板块说”的意思是非常明显的。例如,提纲中说:“整个社会主义时期必须有两种经济:(1)计划经济部分(有计划按比例部分);(2)市场调节部分(即不作计划,只根据市场供求的变化进行生产,即带盲目性调节的部分)。第一部分是基本的主要的;第二部分是从属的次要的,但又是必须的(10)。”这段话后面又写道:“问题的关键是,直到现在我们还不是有意识地认识到这两种经济同时并存的必然性和必要性,还没有弄清这两种经济在不同部门应占的不同比例(11)”但是,看过全文,计划与市场指两种手段的意思也是十分明显的。例如,他指出:“60年来,无论苏联或中国的计划工作制度中出现的主要缺点:只有‘有计划按比例’这一条,没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还必须有市场调节这一条。所谓市场调节,就是按价值规律调节,在经济生活的某些方面可以用‘无政府’、‘盲目’生产的办法来加以调节(12)。”他举例说,解放初期,为了发展棉花,把一斤皮棉价定为8斤米价,结果棉化大发展。显然,这里讲的计划(发展棉花)就是通过价值规律的调节(一斤皮棉价定为8斤米价)来实现的。他还指出:没认识到社会主义时期存在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这两种经济的后果是:计划权力太集中;计划太死,包括的东西太多;计划时常脱节,计划机构忙于日常调度;地方对建设太热心,真正机动的财力太少;同志们对价值规律忽视,思想上没有“利润”概念,“是大少爷办经济,不是企业家办经济(13)。”这些论述表明,陈云同志所讲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同时含有“渗透说”的意思。

记得在陈云同志那篇提纲发表前,一位领导同志给我打电话,说中央正组织一些人草拟新宪法,其中对于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的关系是这样描述的:国家计划要自觉利用价值规律,市场调节要在国家总的计划指导下进行。因此,他建议陈云同志将那篇提纲中关于社会主义时期应当有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这两部分经济的提法修改一下。我向陈云同志报告后,他说他同意新宪法草案中对计划与市场关系的提法,如何把提法搞得更准确还可以继续研究,但是他那篇提纲就不改了,因为提纲中虽然讲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是两个部分,但市场调节要在总的计划指导下进行、制定和落实计划也要运用价值规律的意思是明确的。以后,新宪法草案对这个问题的描述改为:“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国家通过经济计划的综合平衡和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地协调发展(14)。”党的十二大报告在谈到贯彻“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时,也使用了这一提法。此外,这个报告对于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的关系问题还有以下一些表述,即市场调节是“由国家统一计划划出一定的范围,由价值规律自发地起调节作用”;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绝不能忽视和放松国家计划的统一领导”;“无论是实行指令性计划还是指导性计划,都要力求符合客观实际,经常研究市场供需状况的变化,自觉利用价值规律,运用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引导企业实现国家计划的要求(15)。”很清楚,这些表述既有“板块说”,也有“渗透说”。对此,陈云同志在事先审阅报告稿时都是同意的。

关于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提法

“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这句话,是陈云同志在1981年底开始提出的。这一提法与陈云同志关于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的一贯思想完全一致,但与他过去提出的在计划指导下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把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等等提法相比较,显然有强调计划经济的意思。为什么在提法上会发生这种微妙的变化呢?要弄清这个问题,必须回到80 年代初我国经济形势的大背景中去寻找答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央根据陈云同志的建议,决定对国民经济采取“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用三年时间基本改变国民经济比例关系严重失调的状况。但到了1979年底,基本建设的总规模不仅没有压下来,相反财政收支逆差170.7亿元,出现建国以来最大的赤字;外贸出口虽然比上年有所增加,但进口增加更多,逆差20亿美元。到1980年底,财政、外贸继续保持巨额赤字,迫使两年增发货币130亿元,造成物价大幅上涨。正如邓小平同志在1980年12月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所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陈云同志负责财经工作,提出了调整方针,去年4月中央工作会议对此作出了决定。但因全党认识很不一致,也很不深刻,所以执行得很不得力(16)。”而在妨碍调整的诸多认识中,有一种是没有摆正调整与改革的关系,在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强调计划性和集中统一时,过分突出了市场调节和扩大自主权的作用。

针对这种认识,陈云同志在同一个会上指出:“我们要改革,但是步子要稳。因为我们的改革,问题复杂,不能要求过急。改革固然要靠一定的理论研究、经济统计和经济预测,更重要的还是要从试点着手,随时总结经验,也就是要‘摸着石头过河’。开始时步子要小,缓缓而行。这绝对不是不要改革,而是要使改革有利于调整,也有利于改革本身的成功(17)。”例如,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是如何发挥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陈云同志早在1978年底中央工作会议上《关于当前经济问题五点意见》的发言中就指出:“要给各省市一定数量的真正机动的财力(18)。”可见,陈云同志是主张扩大地方财政自主权的。但是,在经济调整期间,中央财政有很大赤字,需要动用地方的财政结余予以弥补;另一方面地方扩大自主权的改革不配套,缺少自我约束的机制,有了财政结余往往用于扩大基本建设投资,与压缩基建规模的调整目标相矛盾;更为严重的是,建国初期中央财政占全国财政收入的百分之七八十,而1979年和1980年,这一比重下降为14%和16%,地方财政反而占到了80%多。因此,陈云同志提出,今后若干年,地方财政结余要冻结;一切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当年的结余也不许动用,非动不可的要经过批准。他说:“像我们这样的国家没有这样一个集中是不行的,否则就会乱套,也不利于改革(19)。”

在那次会上,邓小平同志表示,他 “完全同意陈云同志的意见,今后一段时间内,重点是抓调整,改革要服从于调整,有利于调整,不能妨碍调整。”“在调整中实行高度的集中统一,是完全必要的(20)。”他还提出,1980年进行的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工作明年不再扩大;1979年7月决定在深圳、珠海等地试办经济特区的工作,在步骤和办法上服从调整,走慢一点。到了1989年,他在谈到要继续坚持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时还指出:“在调整时期,我们可以加强或者多一点计划性(21)。”

促使陈云同志强调计划的原因中,还有一个因素,就是在提出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为价值规律恢复名誉之后,一些同志产生了种种误解。一种是以为只要按照价值规律办事,就应当无条件地放开价格,使价格尽快符合价值,不必人为地搞什么补贴。另一种是以为只要按照价值规律办事,就不能再搞什么计划管理,对诸如农民种什么、企业发多少奖金、地方搞什么项目,统统不要管,否则就是“婆婆管媳妇”,就是“当顶门杠”。

针对第一种认识,陈云同志在 1980年12月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现在的经济形势是开国以来少有的很好的形势。但要看到不利的一面。除了若干种国家规定的不准涨价的商品以外,许多商品都在涨价,涨价商品的面相当大,影响人民的生活。这种涨价的形势如果不加制止,人民是很不满意的。经济形势的不稳定可以引起政治形势的不稳定(22)。”“按经济规律办事,这是一种好现象。”但是,“我们国家是以计划经济为主体的。对许多方面,在一定时期内,国家干预是必要的(23)。”然后,他举了粮价、房价要补贴的例子。他说:“从微观经济看,这是不合理的,似乎是不按经济规律办事。但我国是低工资制,如国家不补贴,就必须大大提高工资。”“不补贴,大涨价,大加工资,经济上会乱套。从最后的经济结果看,现在的办法,小的方面不合理,但是大的方面还是按经济规律办事的(24)。 ”1981年11月,陈云在讨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稿的一次会议上又说:“有些价格与价值背离了,应该符合起来。但在目前条件下,相当一部分产品的价格与价值不能不背离。比如,进口粮食要贴钱,这样可以换得市场稳定,给我们时间搞体制改革;又比如,我们解决了二千万人的就业问题,这样的事资本家绝不干,他们是用人越少越好,而我们必须这样做,这样做才能换来社会的安定团结。所以,补贴和广泛就业的办法是合乎实际的,从小的方面看不合理,从大方面看仍然是合理的。如果马克思活到现在,也会赞成这个办法。”后来,到了1990年,陈云同志在同中央负责同志谈话中,仍然强调:“在我国,还是低工资、高就业、加补贴的办法好。这是保持社会安定的一项基本因素。即使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对某些产品也是实行补贴的。当然,通过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可以逐步减少一些不合理的补贴,例如某些企业的亏损补贴,但要从根本上取消补贴是不可能的(25)。”

最近几年,我们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对国有企业提出了下岗分流、减人增效的方针,对粮食流通体制和医疗、住房制度也实行了力度比较大的改革。但是,在推动下岗分流、减人增效的同时,我们还实施了再就业工程,规定对复转军人和大学毕业生仍由国家负责安置。这说明,下岗分流、减人增效目前所要解决的是产业结构不合理而造成的就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是要改变人们传统的就业方式,并不是放弃了广泛就业的政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医疗、住房制度的改革,一方面理顺了粮食的购销价格,促进了各种福利的商品化货币化;但另一方面,对粮食收购却实行了保护价,对职工医疗、购房仍实行种种优惠,对下岗职工还规定了最低生活保障,也就是说,把过去对城市居民的补贴改为了对农民的补贴,把各种暗补改为了明补,并不是取消了补贴。要改变低工资、高就业、加补贴的办法,必须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高工资制度,把失业、养老、医疗保险和购房资金统统纳入工资,这在中国将会是一个很长的过程。因此,陈云同志说的一定时期内不可能完全按照价值规律办,对某些产品和服务还需要国家财政补贴的意见,是从中国实际情况出发的,其精神至今并没有过时。

针对第二种认识,陈云同志着重说明了计划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他在1980年12月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对此从几个方面作了说明。

第一,引进外资要在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许可的范围之内,如果突破,同样会造成收支不平衡,货币超量发行,物价上涨。他说:“‘资金不够,可以借外债’。这是打破闭关自守以后的新形势。”“ 打破闭关自守的政策是正确的。今后在自力更生的条件下,还可以借些不吃亏的外债。”但是,外债中自由外汇很少,绝大部分是卖方贷款。“这种买机器设备的外债的使用,不决定于我们的主观愿望,而决定于国内有多少财政拨款用于配套(26)。”

第二,经济体制要解决中央统得过死的问题,要给地方一定的自主权,但一些较大的项目,上不上,在哪个地方上,必须放在全局下考虑,否则势必造成种种不合理和浪费。他说:“经济体制改革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好作用,大大有利于经济形势的改善。”“但是也出现了一些缺点:各地区盲目的重复建设,以小挤大,以落后挤先进,以新厂挤老厂(27)。”

第三,改革开放以后,百废待兴,国家既要搞建设,也要在人民生活方面解决一些属于“还账”性质的问题。例如,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安排回城知识青年,提高职工工资,增加城市居民住房等等。因此,必须区别轻重缓急,通盘考虑,统筹兼顾,不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他说:“好事要做,又要量力而行。”“因为只能量力而行,所以有些好事不能一时就办到。有些好事,只能做不登报(28)。”后来,他把这一原则概括为“一要吃饭,二要建设。吃光用光,国家没有希望。”也就是说,“人民生活改善的幅度不能大于生产增长的幅度。工资也好,奖金也好,对农民的补贴也好,都要有一定限度(29)。”

第四,为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国务院改变了过去出口商品只能由中央外贸部门一家收购的办法,但各省市、各部门为了有利于自己出口,不顾外贸部门的统一定价,竟相削价出口,造成中国货在国际市场上的不正常的降价。他说:“我们必须研究出一个既能出口又不贱卖的方案。总之一句话:‘肥水不落外人田’(31)。”

第五,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整地执行“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方针,在物资上充分关心农民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切实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但这绝不等于农业发展可以不要计划,在作物种植面积上放任自流。他说:“我们要发展经济作物,同时必须保证粮食的逐步增产。”“不能因为发展经济作物而挤了粮食产量。粮食还是第一位。人不吃饭,牲口不喂料,是不行的(31)。”

关于农业问题特别是粮食问题,陈云同志后来又讲过多次。一次是1981年12月22日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第一书记座谈会上,他说:“农业经济是国民经济重要的一部分。农业经济也必须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所以要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实行各种生产责任制以后,似乎农业可以不要计划了。事实并不是这样。这个问题本来是清楚的,搞了生产责任制以后,包产到户以后,计划并不是不要了(32)。”接着,他举了大城市郊区必须种菜,养猪要规定任务,烟叶、棉花等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不能突破,粮食种植面积不能再减等几个例子。他指出:“不能让农民自由选择只对他自己一时有利的办法。总之,市场调节只能在这个范围内灵活灵活。不这样做,八亿农民的所谓自由,就会冲垮国家计划。说到底,农民只能在国家计划范围内活动。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农民的长远利益,国家才能进行建设(33)。”

另一次是一个月之后,即1982 年1月25日。那天是春节,按照惯例,中央领导人都要参加一项公开活动,以便新闻单位报道。陈云同志决定邀请国家计委的负责人到他家座谈,来的有国家计委主任姚依林,副主任宋平、柴树藩、李人俊、房维中。那次我也在场。陈云同志一开始就说:“我今天要讲的是怎样坚持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问题(34)。”在谈话快结束时,他又说:“现在计划不受欢迎啊!所以今天大年初一,我就请计委几位主要负责同志来谈一谈这件事。”“计委的工作难做呀!去年 12月我讲了四点(指上文提到的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第一书记座谈会上的讲话——笔者注),主要强调计划经济,不强调不行(35)。”在谈话中间,他指出:“农业搞了生产责任制以后,仍然要坚持上述原则,不能例外,如郊区要计划种菜,养猪要派任务,种烟叶的亩数不能增加了,粮食播种面积不能减少了。人民的生活要提高,但国家只有那么多钱,这里摆多少,那里摆多少,都要有一个计划(36)。”

改革开放以后,粮食产量有了大幅度提高,但是由于流通环节不畅,丰收后往往出现卖粮难的情况。有的同志不加分析,误以为粮食问题过关了。针对这种认识,陈云同志多次指出:“依我看来,中国的粮食并不多,每年还要进口1000万吨。”1985年,他在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大会上讲了6个问题,其中之一又是粮食生产问题。他说:“现在有些农民对种粮食不感兴趣,这个问题要注意。”“发展乡镇企业是必要的。问题是‘无工不富’的声音大大超过了‘无农不稳’。10亿人口吃饭穿衣,是我国一大经济问题,也是一大政治问题,‘无粮则乱’这件事不能小看就是了(37)。”

现在,我国的粮食总产量已经接近 5亿吨,加之城乡居民饮食结构不断改善,口粮消费明显减少,粮食供应紧张的状况已大大缓解。但必须看到,我国粮食的人均拥有量仍然不到400公斤,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远不如粮食进口大国的俄罗斯,而且粮食的质量、品种、仓储、转化都还存在问题。另外,我国人口多,耕地少,目前粮食的供求平衡还只是低水平的不稳定的平衡,粮食收购市场至今没有放开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因此,从长远看,粮食问题还是大意不得。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陈云同志在 80年代初提出“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是有特定背景和一定针对性的。据我所知,他并不认为这个提法就是最合适的。1984年9月,当时的一位中央负责人给中央常委写信,提出计划体制的四层意思,即(一)中国实行计划经济,不是完全由市场调节的市场经济;(二)完全由市场调节的生产和交换,只限于小商品、部分农副产品和服务修理行业,它们在国民经济中只起辅助作用;(三)计划经济不等于指令性计划为主,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都是计划经济的具体形式;(四)指导性计划主要用经济手段来实现,指令性计划也必须运用价值规律。“计划第一,价值规律第二”这一表述并不确切,今后不宜继续延用。陈云同志给这位负责人回了信,表示同意关于计划体制的这四层意思(38)。不久后,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讨论通过写有这四层意思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会前,陈云同志听到有人讲,“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提法不太确切,还是用《宪法》上那句“国家通过经济计划的综合平衡和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协调发展”的表述好。他对我说:“这样可以”,并要我按照他的意思,起草了他在会上的书面发言稿。在书面发言中,陈云同志明确指出:《决定》“对计划体制改革的基本点所作的四点概括,完全符合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现在我国的经济规模比50年代大得多,也复杂得多。50年代适用的一些做法,很多现在已不再适用。……如果现在再照搬50年代的做法,是不行的。即使那时,我们的经济工作也是按照中国的实际情况办事的,没有完全套用苏联的做法(39)。”

以后,陈云同志在1985年9月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又用过一次“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提法。但我理解,这并不表明陈云同志改变了对计划经济体制改革那四点概括的看法,相反,就在那次讲话中,他接着说:“当然,计划包括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两种计划方法不同,但都要有计划地运用各种经济调节手段(40)。”那他为什么又要使用“计划经济为主”的提法呢?我认为,这是因为当时又出现了建设项目乱上、货币发行过量、外汇储备下降、物价指数上涨、宏观经济失控的局面,财政收支、银行信贷、外贸进出口以及基础产业与加工产业、农业与工业之间的比例关系又有失调的倾向。他认为,这些都是由于忽视计划、不按计划办事造成的。而“ 计划是宏观控制的主要依据。搞好宏观控制,才有利于搞活微观,做到活而不乱(41)。”

有一次,陈云同志对我说:“所谓有计划,就是要按比例。问题不在于计划是不是指令性的,而在于是不是做到了按比例。不按比例,经济有计划也会搞乱。就计划按比例来说,资本家比我们搞得好。”所以,照我看,每当陈云同志强调计划时,他所要表达的意思是要防止国民经济重大比例的失调,防止宏观经济的失控和混乱。这是当时他说“以计划经济为主”这句话的要点和实质。

不仅如此,陈云同志还十分重视计划工作本身的改进和计划工作人员自身素质的提高。他一向反对那种统得过死,包括东西过多的所谓计划。在他看来,计划不应当是凭主观意志去规定各种指标和速度,而应当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和实际情况,把主要精力用于研究和管好工业与农业、先行工业与加工工业、钢铁工业与机械工业、钢铁工业内部、基本建设与财力物力、人民购买力与消费物资供应、货币需要量与实际流通量、财政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中央财政收入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等等国民经济的重大比例关系,使经济协调发展。他在1982年春节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说:“在我们的企业里头,应该是有计划的。产品有没有销路,原料从哪里来,都计算好了,才经营得好。…… 就这点讲,资本主义企业里头相当有计划(42)。”他还说:“我过去讲,‘瓜皮帽,水烟袋’,旧商人中有一种人专门考虑‘战略性问题’。我们现在的经济机关,不大考虑这方面问题。我们要有这样的战略家。计委就是要管这样的事情,有先有后,有重有轻。哪是重点,哪是轻点;哪些先办,哪些后办,这些问题计委要考虑(43)。”1984年3月中国计划学会成立,他要我按照他的意思起草了一封信,表示祝贺。信中指出:“我们搞计划经济已经30多年,不能说没有经验。经验应该好好总结,肯定和发挥成功的方面,否定和改正失败的方面。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这是总的原则,要具体化。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计划管理体制,还需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继续探索,扎实工作(44)。”同月,陈云同志还要我约请当时担任电子工业部部长的江泽民同志和几位专业技术人员来他家,了解有关我国集成电路和电子计算机的生产应用情况,观看用电脑处理文件的演示。他在同江泽民同志的谈话中指出:电子计算机的出现,其他领域新技术的出现,给财经干部包括计划工作干部提出了知识更新的任务。他说:“大多数的财经干部还没有看到这个任务的紧迫性(45)。”现在,计划工作部门和财政、金融部门都已做到了电子计算机化,有的还已联网,这不能不说同陈云同志当年的呼吁有很大关系。

关于鸟与笼子的比喻

1982年底,陈云同志针对在搞活经济中出现的摆脱国家计划的倾向,提出了鸟与笼子的著名比喻。这一比喻,是陈云同志关于计划与市场一贯思想的一个新的表述。消息披露后,引起了海内外的广泛关注。境外一些别有用心或望文生义的人借机鼓噪,说这是要走回头路,是反对改革,是保守,并给这一比喻起了个名字,叫“鸟笼经济”。境内有少数人不加思索,鹦鹉学舌,竟然也跟着批起所谓“鸟笼经济”来。但广大的财经干部和严肃的经济学家,甚至一些海外的学者,却认为这一比喻生动而深刻地反映了计划与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应有的关系,从中受到了很大启发。正如刘国光教授在一篇文章中所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陈云同志进一步阐发了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思想,把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形象地比喻为笼子与鸟的关系,引起中外人士广泛的研究和兴趣(46)。”高鸿业教授在一篇专门谈陈云同志鸟与笼子比喻的文章中也说:这一比喻“在世界上受到重视,外电曾多次加以报道,即使在报道他去世的消息时,有的外电也特别提到这一比喻(47)。”

其实,鸟与笼子的比喻并不是由陈云同志所发明,而是黄克诚同志首先提出的。那是在党的十二大召开前夕,陈云同志请黄克诚等同志来谈有关中纪委的工作问题。谈完工作后,黄克诚同志向陈云同志反映了走私、逃税以及乱上项目、乱涨价等经济犯罪猖獗和经济秩序混乱的情况,表达了自己的忧虑心情。他说:“要把经济搞活,不能再像过去那样搞死,但搞活不能没有秩序。这就好比一只鸟,不能捏在手里,捏在手里它就死了,要让它飞。但要让它在笼子里飞,否则它就飞跑了。”陈云同志当时没有说什么,但过了两个月,在听取宋平、柴树藩同志关于全国计划会议和当前经济情况的汇报时,用了这个比喻。他说:搞活经济是对的,但必须在计划的指导下搞活。这就像鸟一样,捏在手里会死,要让它飞,但只能让它在合适的笼子里飞,没有笼子,它就飞跑了。“笼子”大小要适当,但总要有个笼子。

又过了半个多月,陈云同志出席中央政治局会议,就搞活经济问题作了长篇发言。他首先回顾了五六十年代在公私全营和包产到户问题上的经验教训,充分肯定了改革开放以后在各方面实行的责任制,说打破“大锅饭”是一场革命,意义不下于公私合营,使各方面都搞活了。然后,他重复讲了在听取宋平、柴树藩同志汇报时提出的鸟与笼子的比喻,只是在讲到“笼子”大小要适当时,增加了“不一定一个省就是一个‘笼子’,‘笼子’也可以大到跨省跨地区”的话;还说:“我们的‘笼子’——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也是要经常调整的(48)。”

又过了一个月,也就是1982年 12月,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上海代表团部分同志要与陈云同志座谈。事先,陈云同志要我为他起草一个谈话稿,我便根据他在此前几次内部谈话、批示、发言的精神,写成了一个初稿,其中包括鸟与笼子的比喻。审阅初稿时,陈云同志在“笼子”大小要适当,可以跨省跨地区这句话的后面,亲笔加上了:“甚至不一定限于国内,也可以跨国跨洲(49)。”

从以上叙述可以看出,陈云同志对这一比喻是非常慎重的,在表述上也是力求准确和完善的。他所说的“笼子”,绝不像一些浅薄轻浮的评论家想像的那样,真的像鸟笼那样狭小而固定,相反,是有广阔天地的,是可以伸缩的。人们只要不带任何偏见,便不难发现,这一比喻实际是陈云同志对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思考的进一步深化,比“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提法又有发展,是更加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这一比喻虽然侧重点在于计划的指导作用,但它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要搞活经济。

搞活经济,可以说是陈云同志一直寻求的境界,是他主持财经工作以来所致力于的目标。1983年,当时的中央书记处研究室要把他于1956年6月在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对一部分商品由统购包销改为推销和选购的那篇讲话,收入一本即将出版的书中,让我征求一下他本人的意见。陈云同志表示同意,但要我转告编辑部门,要在这篇讲话前加一个按语,说明:“采取选购的办法,当时还只是个设想,实际上并没有做到,因为那时可供商品少,不像目前市场上许多商品供应富裕,出现了‘买方市场’。只有出现了‘买方市场’,才说得上真正的选购(50)。”就在前面提到的与上海代表团的那次谈话中,陈云同志在高度评价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所实行的搞活经济的政策后说:“现在百货商店里的东西多得很,‘卖方市场’正在变成‘买方市场’。群众把票子拿在手里,好的就买,不好的就不买。这么好的形势,很久以来没有见过(51)。”在谈到外地一些轻纺企业学了上海的技术后,产品反过来进入上海市场,挤上海的产品一事时,陈云同志表示:“这是好事,不要用行政措施去阻挡,上海要接受这个挑战,迎上去和它们竞争(52)。”他当时提出了两个竞争的办法,一是“加强技术改造,提高质量,降低成本”;二是“搞小批量生产,增加花色品种,使产品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53)。”在那次谈话中他还指出:“我们有些地方是大少爷办企业,没有时间概念,没有利润概念。……搞经济工作,没有时间概念,没有利润概念,是不行的(54)。”可见,陈云同志提出要有“笼子”,并不是不要搞活经济,相反,是要把计划与市场都作为实现搞活经济的手段。

关于陈云同志的这一思想,从他以往说过的话和写过的东西中也可以看得很清楚。例如,在1979年3月那份提纲中,陈云同志写道:“在今后经济的调整和体制的改革中,实际上计划与市场这两种经济的比例的调整将占很大的比重。不一定计划经济部分愈增加,市场经济部分所占绝对数额就愈缩小,可能是都相应地增加(55)。”在那份提纲发表之后,有一天他叫我去,说他对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又有了新的考虑,写出了一个提纲,并把稿子拿给我看。他说:“对这个问题,要站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高度看。历史上的生产从来是盲目的、‘无政府’的,直到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之后才有了计划。现在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都要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广要广到国外,深要深到每个人的劳动。实行岗位责任制,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就是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深入到每个人劳动的体现。”他说,对这个问题他还要再想想,然后找人来谈谈。后来,他虽然没有专门就这个问题再找人谈过,但却提出过各方面都要大搞劳务出口;对外开放不仅要吸引外国人来投资,也可以到国外投资办厂:应该奖勤罚懒,对工作表现不好的,扣奖金不解决问题,还可以除名留用,发给最低的生活费等等意见。特别是他在1982年12月那次谈话中,将“笼子”的范围扩大到“跨国跨洲”。我认为,这些都可以看作是他关于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向广度和深度发展这一思想的具体化。

既然陈云同志对于“笼子”的解释大到了“跨省跨地区”,甚至“跨国跨洲”,那他为什么还非说是有个“笼子”不可呢?这个“笼子”指什么?起什么作用?我理解,所谓“笼子”,就是人们常说的宏观控制。鸟要在笼子里飞,就是说经济搞活不能没有宏观控制。比如,党的十二大报告根据邓小平同志的意见,提出在到本世纪末的20年时间里,工农业总产值力争翻两番;又根据陈云同志的意见,提出为了实现20年的奋斗目标,在战略部署上要分两步走,前十年主要是打好基础,后十年要进入新的经济振兴时期。但会议开过不久,一些地方和部门就纷纷制定提前翻番的计划,出现了乱铺摊子的苗头。如果任其发展,国民经济各种重大比例关系肯定又会失调,经济想活也活不起来。试想,各地把产值高、利润高的钢厂、化工厂、电视机厂、啤酒厂等等建得很多,但电跟不上,铁路、公路、通讯跟不上,大家势必会挤来挤去,相互制肘,谁也跑不起来。而且,这些企业今后一旦形成规模生产,很可能会出现产品过剩的问题。另外,对科学、教育不投资,也难以保证经济发展的后劲。所以,陈云同志在与上海代表团的谈话中指出:“急于求成,把本来应该放在后十年办的事也勉强拿到前十年来办,在‘六五’和‘七五’期间乱上基本建设项目,那么,经济又可能出现混乱,翻两番的任务反而有可能完不成(56)。”他说,由中央适当集中一笔资金,加强能源、交通、运输和科学、教育等薄弱环节,保证重点项目的建设,这是大革命、大建设。“地方上的小革命、小建设也要搞,但必须以大革命、大建设为主,这也就是局部服从全局(57)。”无疑,这些要求都是对经济建设的宏观控制,也可以说是“笼子”,但要实现搞活经济,没有这样的“笼子”是不行的。

今天,计划在管理经济中的作用和过去不同了,但这不等于国家不要宏观调控了,放弃管理了。国家还有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还有各种产业政策,重大项目还要拿到发展计划委员会经过综合平衡后审批,这些不都是“笼子”吗?没有“笼子”,不合理的重复建设问题就永远解决不了。另外,市场经济也是法制经济,法律、法规严格说起来也是“笼子”。没有任何制约,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偷税漏税、假冒伪劣、欺诈贿赂和走私贩私就会成风,就会有人把国有资产包括国有企业在海外的投资化为己有,席卷而逃。那样,“鸟”是飞起来了,但却飞跑了,不是同样达不到搞活经济的目的吗?

本世纪30年代初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开始对经济实行国家干预,运用财政和货币政策,从宏观上调控经济运行,以解决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所带来的周期危机。从那以后,国家与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关系问题便成为西方经济学界的热门话题。总之,既要把经济搞活,又要在宏观上管住,这是现代经济管理上的一门大学问,而鸟与笼子的比喻恰恰抓住了这门学问中最本质的东西。我想,这恐怕是一些西方学者之所以对这一比喻如此感兴趣的原因所在吧。

党的十四大在总结经济体制改革 14年的经验后,认为“原有的经济体制有它的历史由来,起过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条件的变化,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化建设的要求(58)。”因此,大会确定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改革的目标,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控调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这是完全符合我国已经变化了的经济规模和物质基础的,也是符合改革开放以后出现的经济形势和人们思想状况的。但与此同时,江泽民总书记在十四大报告中也把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所提出的诸如“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等等提法,作为了在认识和处理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上逐步摆脱传统观念、形成新的认识的过程,指出它们都“对推动改革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59)。”他在报告中还强调:“要看到市场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必须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要“运用好经济政策、经济法规、计划指导和必要的行政管理,引导市场健康发展。”要“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国家计划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计划与市场两种手段相结合的范围、程度和形式,在不同时期、不同领域和不同地区可以有所不同(60)。”另外,他还指出:“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注意量力而行,搞好综合平衡,不要一讲加快,就一哄而起,走到过去那种忽视效益,片面追求产值,争相攀比,盲目上新项目,一味扩大基建规模的老路上去(61)。”这些都说明,陈云同志关于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的思考,虽然受到历史条件的限制,有些已经被突破,但其总的精神不仅具有历史意义,而且直到今天仍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当前,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我们还面临种种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因此,回顾陈云同志关于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的思考,对于我们进一步解决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遇到的问题,肯定是会有所裨益的。

注释:

(1)《李先念文选》第372页。

(2)《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第841页。

(3)《陈云与新中国经济建设》第376页。

(4)苏星《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57~58页。

(5)《百年潮》1998年第2期第2页。

(6)《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1029页。

(7)(14)(15)《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22页、第222页、第22页~23页。

(8)(16)(20)《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36页、第354页、第362页。

(9)《陈云文选》第2卷第334页。

(10)(11)(12)(13)(17)(18)(19)(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9)(40)(41)(42)(43)(49)(51)(52)(53)(54)(55)(56)(57)《陈云文选》第3卷第245页、第 245页、第244~245页、第246页、第279页、第238页、第279页、第277~~278页、第278页、第278页、第376页、第276 页、第278页、第279~280页、第323页、第280页、第280~281页、第305页、第306页、第309页、第310~311页、第309 页、第350页、第337页、第350页、第350页、第309页、第310页、第320页、第320页、第319页、第319页、第319~320页、第247页、第318页、第319页。

(21)《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06页。

(38)(44)(48)《文献和研究》1984年第12期第9页、第8页、第5~7页。

(45)(46)《人民日报》1984年3月4日第一版、1990年9月14日第五版。

(47)《陈云和他的事业》(上)第452页。

(50)《调查和研究》(1981年汇编本)第9页。

(58)(59)(60)(61)《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3页、第18页、第19~20页、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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