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南湜:走向实践哲学之路

xinmaopai006 发表于 2009/09/05 23:04 一品 各抒己见 (www.ywp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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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我注意到,对马克思的实践哲学的阐释和倡导是您近几年来哲学研究的中心课题,但我也发现实践哲学是一个比较容易混淆的概念,无论是在西方哲学还是在当代中国哲学的语境中的使用都不统一,以至于初接触您的著作的人未必能一下子领悟到您的思想意图。您能否先简要地限定一下这个概念?

●其实,这项工作并不仅仅是最近这几年的事情,作为我对马克思哲学体系作当代阐释的一个尝试,最早应该可以回溯到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确,人们在使用实践哲学这一概念的时候往往比较随意,很少特地追究其准确的定义。一般而言,实践哲学在西方哲学的传统中主要是用于哲学门类的划分,它与理论哲学相对,主要指以人类行为或人际交往领域为研究对象的哲学。例如,我们通常说亚里士多德的实践哲学、康德的实践哲学,主要就是指他们的伦理学和政治学。而实践这个概念对于马克思哲学的意义显然更为特殊,在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中,有学者试图通过区分practice和praxis将马克思的实践哲学与其他哲学家的实践哲学区分开来,我认为是有其道理的。国内哲学界对这一概念的运用也大致可以分为这样两大类,一是作为一种学科门类的实践哲学,一则主要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界对马克思实践思想的泛称,在这一泛称之下却包含着很大的分歧。

○那么您对这一概念的运用属于哪一类呢?

●应该说不能严格地归为上述两类中的某一类。概念的含义往往会因其所属的问题不同而有差异,而我用这个概念去解决的问题的确与别人的问题不尽相同。我认为,实践哲学不仅仅意味着研究人的实践活动、与人相关的哲学,更意味着一种特定的哲学思维范式,一种哲学路向。我正是在思维范式的意义上谈论实践哲学的。为了避免误解,我常常在使用这个概念的场合加上简要的说明。例如,在我首次明确使用这一概念的《新时期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理路之检视》(《天津社会科学》2000年第6期)一文中,便对理论哲学与实践哲学这两种哲学路向作了明确的区分。在那里我指出,就其对生活实践的态度而言,哲学理论有两种活动的路向,一是认为理论思维是生活实践的一个构成部分,理论并不能从根本上超出生活,并不能在生活实践之外找到立足点,因而理论理性从属于实践理性;一是认为理论可以超越生活,在生活之外找到自己的阿基米德支点,理论理性高于实践理性。我将前一种路向上的哲学称为实践哲学,而后一种路向上的哲学称为理论哲学。这可以看作对实践哲学以及与其相对的理论哲学在概念上的限定。这对于避免误解应该会有所帮助。不过话又说回来,一个概念最重要的是它所指称的实质性内容,名称倒还是其次。如果实质性的思想内容站得住脚,就会慢慢地为人接受,误解也就不是问题了。

○可以看出,您所说的这个“实质性内容”已经不局限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范围之内了,而是包含了对哲学本身以及整个哲学史的特定理解。能否介绍一下您的这一思想的形成过程,以及您在其中的一些考虑?这一思想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形成了吗?

●对马克思哲学的研究不可避免地会包含着对哲学史以及哲学本身的判断,这是我们对马克思哲学作历史定位的逻辑前提。我认为实践哲学作为一个哲学路向,在中西方哲学中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而马克思哲学是这个传统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不过从时间上看,我的这种想法却是从对马克思哲学的解释开始的。我的问题萌生于20世纪80年代初读了景天魁的《打开历史奥秘的钥匙》一书之后。景天魁在其著中提出了一种极富创新性的思想,即认为可以以劳动概念为基础,以劳动、劳动的异化、异化的扬弃为基本线索,建构起一个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框架。受其启发,我想,能不能将劳动概念扩展为实践概念,从而以其为基础构建起一个类似的一般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逻辑框架来。但当时人们对实践概念理解大都还局限在认识论的范围之内,因此这个设想显得有些不切实际。随着后来实践唯物主义大讨论的展开,我感到离最初的设想走近了一步。但在实践概念的理解上还存在着巨大的困难,那就是当时一般认为实践概念只属于人类历史的领域,只能说明人类的创造物,却难以说明这个领域之外的自然界。这一困难使我想到有必要扩展实践概念。在《论人的感性活动原则》(《哲学研究》1988年第8期)一文中,我提出了应以人的感性活动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象;在《物质实践一元论》(《江海学刊》1989年第1期)中,我试图对流行的实践概念进行某种扩展。在陈晏清教授指导下于1989年完成的博士学位论文《人类活动论导引》(经修改后于1993年出版)中,我则进一步将实践概念扩展为了人类活动概念,意在以此为基础而统一地说明全部人类世界,并进而建构起一个马克思主义哲学解释体系来。在这个解释体系成形之后,我逐渐考虑到马克思哲学的历史定位问题,这不仅涉及对马克思哲学的历史评价,也涉及马克思哲学是否适用于现时代的证明。

○这就必须把视野扩展到整个哲学历史了。

●是的。实际上,这个解释体系的构建过程自始至终都贯穿着与历史上的哲学特别是当代西方哲学的对话,但马克思与哲学史的问题并没有突出为一个鲜明的主题。以往我们在涉及马克思与哲学史的问题时一般只是说马克思哲学是欧洲近代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扬弃,几乎不涉及当代西方哲学,更不用说古代哲学了。但在与当代哲学,特别是与海德格尔、维特根斯坦和杜威等人哲学的对话过程中,我发现这些人的哲学不应当作“当代资产阶级哲学”一概地否定,事实上它们与马克思的哲学在某一层面上有着惊人的相似。这种相似性直接地促使我提出了思维范式的问题。我发现马克思与其他现代哲学家应该划归于同一个思维范式,这种思维范式的特征说起来也很简单,那就是在批判并走出了近代的主体性哲学之后,回到生活实践,视人类生活本身为对我们的思维或理性而言的最终基础。在《论哲学思维的三种范式》(《江海学刊》1999年第5期)、《范式转换:从实体性、主体性到人类学》(《南开学报》2000第6期)等论文中,对此问题进行了初步的讨论。关于这种思维范式,我曾一度将其名为人类学范式,但不久就放弃了这一提法,在《马克思哲学当代性的三重意蕴》(《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5期)等论文中,转而使用实践哲学这个概念。这种思维范式的核心乃是回到生活实践的理论态度,那么使用实践哲学这个概念就再贴切不过了,尽管在使用的过程中同样会遇到很多误解。进而我又发现,在一般意义上,这种思维范式并不是马克思之后才出现的,事实上它有着悠久的传统。我们可以将中国古代哲学称为一种古代实践哲学,它从生活实践出发的态度是自发的。在古希腊特别是在亚里士多德那里也有类似的情形,亚里士多德开创了西方实践哲学的传统,但这一传统并不是主流,在近代曾一度中断,直到马克思那里才得到了复兴。

○这的确为我们研究马克思哲学打开了一个广阔的视野。我发现您所说的思维范式的问题的核心乃是理论对实践的态度问题或者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最终还要牵涉到实践概念的界定问题。这些问题之久久未得完满解决已足见其复杂和困难,您对此给出的答案是什么?这个答案又是如何支持您对马克思的阐释,对当代哲学的理解的呢?

●这些问题的困难在一定意义上正说明了它们的根本性。事实上这些问题是内在相通的,因为概念本身乃是一种理论的手段,任何一种对实践概念的界定本身就包含着其对理论与实践关系的理解,包含着这种理论对实践的态度。前面已经提到,我一开始对马克思哲学作重新阐释就是通过对当时所理解的实践概念的扩展而实现的。这一扩展其实已经包含着思维范式的变化,因为实践如果被理解为人类活动的总体,那么理论作为一种人类活动便必然要从属于实践。仅就这一点,便可以与近代理论哲学区分开了。当然,后来我对这种观念作了发展和补充。在出版于2004年的《后主体性哲学的视域》一书中,进一步将实践概念区分为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广义的实践指我们生活于其中的生活世界,它是人类所有活动以及这些活动所处的环境的总体。人是这个世界的创造者,但对于具体的人而言,这个世界却也是创造活动的前提。在这个意义上,理论与实践并不是并列的,因为理论本身也是一种人类活动。理论是从属于广义实践的,在这个实践中,理论才有可能存在并被理解。早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实践的这一层含义就以城邦生活的名义被提出来了。的确,在古希腊人有限的世界中,城邦作为至高至善的共同体便是其生活世界的全部,而理论思辨则只是被视为最高的活动。后来在马克思那里这种观念得到了复兴,马克思说人类的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人创造环境,环境也创造人,这些思想如果不基于广义的实践概念,就不能得到适当的理解。狭义的实践则主要是指人类的物质生产劳动,这是站在马克思唯物主义的立场上来说的。人们通常说的实践多是狭义的实践,也就是在具体的人类活动的层面上来说的。其实在哲学史上,就实践是指哪一类活动大致存在着三类看法,在《实践、艺术与自由》(《哲学动态》2003年第6期)一文中,我将其分别称其为伦理—行为范式、技术—功利范式以及马克思的生产——艺术范式。伦理—行为范式在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中正式形成,在西方哲学史上处于主流位置;技术—功利范式则开始于培根,主要存在于近代唯物主义和某些实用主义哲学思想之中;马克思的生产—艺术范式在亚里士多德的创制活动那里也可以找到其开端,但不同的是,这种活动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只是低于理论活动和道德实践活动的最低等的人类活动,是被贬抑的,而马克思则认为这种活动乃是人类创造和改造世界的第一活动。通过对实践概念的重新阐释,我对马克思哲学的历史定位就得到了逻辑上的支持:由于意识到广义实践的意义,意识到理论从属于实践,因而马克思属于实践哲学的传统;由于马克思哲学直接地是在批判以康德、黑格尔为代表的近代主体性哲学的基础上产生的,因而是现代实践哲学;由于将狭义的实践理解为人类物质性的生产劳动,将其视为构成人类生活世界的第一活动,因而也是理论通向生活世界的优先性入口,所以马克思的哲学是唯物主义的。

○据我的观察,近几年来,这种现代实践哲学的思维范式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界已经被普遍地意识到了,但像您这样对它作系统论证的却并不多见,您认为要在这个课题上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关键在于什么?

●的确,大约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生活世界话语在中国哲学界全面兴起。人们开始意识到,回到现实的生活实践乃是马克思哲学的真精神,也是走出传统教科书体系以及80年代主体性哲学思维模式的正确方向。但是可以说,这种意识大多还不够清晰,还只是停留在口号上,似乎思维范式的转换的全部内容就仅仅是倡导思维范式的转换。然而这种转换又谈何容易!思维范式的转换包含着许多具体而微的工作,没有这些工作,所谓的转换就只是一个没有意义的符号。换句话说,对马克思哲学历史位置的确定,对现代实践哲学思维范式的合理性的论证仅仅是一个导引,我们必须循着这个导引进入到更多的具体问题中,将这种思维范式贯彻进去。

○您认为这主要是些什么问题呢?您是如何给予解答的呢?

●这些问题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哲学史上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的那些传统的问题,一是在当下的生活实践中被提出的问题。我对思维范式转换的思考,从来没有离开过具体的哲学问题,因为从一开始我确立的目标就是要通过对马克思哲学的重新阐释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在《人类活动论导引》中,我基于扩展了的实践概念,初步地构建出了一个马克思的现代唯物主义的哲学解释系统来。在其中,一些重大理论问题,如人化自然与自然辩证法问题、交往与劳动异化问题、准认识论与知识的公共性问题、分工的消灭与自由王国问题等,都得到了一种新的理解。在后来的《后主体性哲学的视域》中,我主要涉及的是唯物主义、辩证法、主体性、自由等基本的哲学概念和相关问题。我认为正是这些基本范畴和问题撑起了马克思哲学体系的框架。

○您能否在此作一个简要的勾画?

●对于唯物主义这个概念我们首先要把握的是,什么是“物”,什么是“唯”。马克思唯物主义与古代和近代唯物主义中的“物”是不一样的,古代唯物主义的“物 ”本质上是质料,是构成实体的一个要素;而近代哲学的“物”则是主体感知的对象,是认识论问题中的“质料”方面;马克思唯物主义的“物”则是指人类活动的物质性方面,主要就是生产劳动,也就是狭义的实践。我发现,无论哪种“物”在本质上都是一种理论视角,它从属于其所属的思维范式。理论哲学的唯物主义将“ 物”视为唯一的决定性视角,而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是以广义的实践概念为基础的,因此在坚持生产活动的优先性的同时能够意识到其他活动样态存在的相对独立性和合理性,从而也就避免了那种非此即彼的“决定”关系。这种唯物主义是“辩证的”唯物主义,因为从古到今的辩证法在本质上都可以理解为不同理论视角的交锋和融合,而实践哲学正体现了对不同理论视角的极强的包容性。但实践哲学的辩证法并不限于此,因为在实践哲学的视野下,包容性再强的理论都是有限的,因而辩证理论的发展必定要超出理论本身的范围,我认为超出理论范围的这种状态就是实践智慧。因此,辩证法这个概念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理论范围内的辩证法,一是作为实践智慧的辩证法。另外,我在现代实践哲学的视野下考虑人的生存状态,并获得了一种“有限主体”的观念。在古代和近代哲学中,主体要么没有被意识到,要么被抽象为最高的范畴,然而如果立足于马克思的实践哲学,便不难理解,主体乃是现实生活中具体的人。对于具体的主体而言,世界和历史是作为前提被给予的,它的存在开始于对这种前提的接受;同时,人类的活动又改变和创造着他所处身于其中的世界。生活世界是主体的前提,而不是相反,所以这种主体性乃是一种有限的主体性。人类的存在的有条件性意味着人的活动必定要受到外部世界的限制,但是在人的活动中却又包含着自由的维度。按照马克思早期的思想,人的生产劳动本质上是具有审美性质的,因而具有自由的因素。对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异化劳动的克服就是要完成生产劳动的本质。晚期马克思区分出人的必要劳动时间和自由时间,在必要劳动时间里人为了生存而受必然性的支配,而在自由时间里则可以从事完善自身的活动。随着必要劳动时间的减少,人类将逐步趋近自由。

○我注意到,您有一段时间曾集中研究过社会政治哲学,这是否跟您所说的解决现实生活中提出的问题有关?

●是的,我们每一个人对生活世界中所提出的问题都会有切身的体会,而作为一个从事哲学工作的知识分子,觉得必须以哲学的方式对这些问题作出回应。这些问题自始至终都是存在的,不过我在一定的时期只能将有限的精力集中在某一类问题上。在完成了《人类活动论导引》不久,我感到有必要用已经形成的哲学观点来理解现实生活中的问题。最初引起我兴趣的是公平与效率何者优先的问题和市场经济与道德的关系问题。这些问题在《探求公平和效率的具体关系》(《哲学研究》 1994年第4期)、《论转型社会的道德价值疏离化趋势》(《求索》1995年第5期)、《论市场经济条件下义利统一的层级分离性》(《人文杂志》 1997年第3期)等文中进行了探讨。随着研究的深入,我意识到当下中国社会所面临的总的问题乃是社会转型。经过一段时间的研究,我在出版于1998年的《从领域合一到领域分离》一书和有关论文中发展出了一种社会转型理论。这一理论认为,在非市场经济社会中,由于社会秩序的稀缺性,主要地生产社会秩序的政治活动就具有了一种使经济活动和精神文化活动服从于自身的特别重要的地位,从而造成了以政治活动为中心的三大领域的合一状态;而在市场经济社会中,由于分工和交换的发展在人们之间所形成的互相依赖的纽带关系本身就有一种社会整合功能,亦即经济活动本身就有一种附带地生产社会秩序的作用,这就极大地减缓了社会秩序的稀缺性,使得政治活动的中心作用不再必要,从而导致了三大活动领域的相对分离。所谓社会转型,从社会结构变迁的角度看,就是一个从领域合一到领域分离的过程。这一社会转型理论能够较好地说明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和效率之间的复杂关系、诸领域道德价值的疏离化趋势、政治民主化和法治化的必然性、理想性文化与实用性文化的分离以及理想性文化的复调化走向,甚至也能够对一百多年来中西文化之争给出一种全新的解释,并对传统文化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发展的可能性也在复调文化理论的基础上给出了一种合理的说明。后来我的工作重点又转向基础理论的研究,但同时也没有完全中断社会政治哲学的思考。例如在《论全球化时代的价值趋同与价值多元》(《天津社会科学》2001年第1期)、《新的全球秩序何以可能》(《河北学刊》2002年第4期)等文中,将上述社会转型理论加以推广,对全球化与民族文化、全球化时代的世界秩序等问题进行了考察。而在《重思国家与经济的关系》(《江海学刊》2002年第1期)中,对经济全球化与国家之间的关系问题进行了讨论。我认为过去对马克思社会理论的经济还原论解释妨碍着人们对于经济全球化的理解,而这种解释又根源于人们从理论哲学立场对于马克思哲学的解释。但如果我们意识到马克思的哲学乃是对于近代主体性哲学的反叛和超越,是一种现代实践哲学,那么就不会在社会理论的层面上导致经济还原论,而是经济与政治的辩证的互动论。从此立场出发,就能够合理地理解现代社会中经济与政治在互动中的发展,特别是当今的经济全球化问题。

○再问一个关于社会政治哲学研究的问题,那就是您所进行的基础理论研究和社会政治哲学研究,只是您研究工作的两个方向呢,还是其间有着内在的联系?

●对于我的研究工作来说,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说实在的,在一开始从事社会政治哲学研究时,大致上只是出于一种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那种对于现实生活的关怀,出于一种责任感,一种将理论应用于现实的冲动。我觉得,中国的知识分子,即便他生活在现代,在骨子里仍是一个儒者,是很难摆脱儒家的那种以天下为怀的入世情结的。但有意思的是,后来的事实说明,这种转移还是很有助于基础理论研究的。当然,在直接的意义上,社会政治哲学只能视作为一种部门哲学,但在一个特殊点上,两者却又有着深刻的内在关联。那就是,哲学思考本身也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因而,哲学活动,亦即哲学的功能和意义、哲学的历史变迁等等,也就是社会政治哲学要研究的问题。在作为社会政治哲学研究的《从领域合一到领域分离》一书和一些论文中,受贝尔的启发,我提出了一种三维人性论,即认为人的本性之中有生物性、社会性和精神性三个维度或三个方面,它们决定了人的生活有物质生活资料、社会秩序和生活意义三种基本需求,并进而决定了为满足这三种需求而必须进行经济、政治和精神文化三种基本活动。精神文化活动的作用是为人们的生活赋予意义,生活意义又有现实的和理想的两类,因而文化也就有实用性文化和理想性文化两个层面,而哲学则是一种理想性文化。既然哲学是一种文化活动,那么,社会政治哲学关于社会转型的理论便能够用于对哲学形态的变化进行研究,即从文化活动与经济、政治活动的匹配性关联上去考察哲学形态的变化。而这又进一步启发了我去重新思考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并从中体悟到了一种从人类社会生活的角度思考哲学基础理论问题的方法。从这一立场看,以前的那些思考便都变得十分明晰了。也正是从这一新的视角再回过头去看以前所思考的基础理论问题,使我明确地得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其创始人那里原本是一种实践哲学的结论。另一方面,我在社会政治哲学研究中的基本方法也是实践哲学的方法。在《社会哲学》(云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一书中,关于实践哲学方法的讨论就占了很大的篇幅。这不仅是出于理论结构的考虑,更主要的是想针对理论哲学方法的盛行而倡导一种实践哲学的研究方法。前面提到过,社会政治哲学原本就属于传统狭义实践哲学的领域,但这不意味着在这一领域里人们就能自发地按照实践哲学的方法从事研究。事实上恰恰相反,人们多是在理论哲学方法的支配下从事研究的,因而其结论便往往是极其抽象的,这显然不符合实践哲学研究之初衷的。而基于实践哲学的方法,我在社会政治哲学研究中得出的结论也便与之大不相同。如关于现代社会的正义问题,我的结论便是一种基于现代社会组织方式之多维差别的所谓的“复合正义论”。

○您在前面提到,在社会哲学的层面给予了中西文化之争一个全新的解释,但这却不仅仅是一个社会哲学的问题。事实上,我们也常常在纯哲学的层面上涉及这一问题,也就是中西哲学的特质和相互对话。马克思主义哲学无疑是西方哲学的一个重要部分,那么您认为应怎样立足于现代实践哲学来解决这一问题呢?

●这一问题对于我们而言是具有双重性的。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哲学既是我们社会生活中的一个事实,也是马克思哲学必须面对的一个思维范式的传统。无论处于何种类型的社会,如果两种哲学同时共存并发生碰撞,那么就必定会产生对话和融合。对于中西哲学的融合问题,我认为马克思哲学具有较其他西方哲学流派更大的优势。中国在20世纪上半叶选择了马克思主义并不是偶然的,因为中国没有发展出像西方近代哲学那种强大的主体性哲学,中国古代哲学本质上是一种实践哲学,从而与马克思的哲学之间就拥有更大的共通性,也就具有更多对话的可能性。事实上,我们已经具有了这种对话和交融的成功的例证,那就是毛泽东的哲学,特别是他的辩证法思想。毛泽东一方面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同时又将中国的古代哲学的智慧融入其中,并付诸革命的实践。更重要的是这种实践获得了成功。我以为在很多情况下,人们对毛泽东哲学思想的解释由于受以往教科书框架的束缚因而是不很恰当的。在《实践哲学视野中的〈矛盾论〉》(《武汉大学学报》2005年第2 期)一文中,我试图表明,毛泽东哲学是一种带有十分浓厚的中国传统实践哲学色彩的实践哲学,其辩证法则是一种寻求能够指导行动的实践智慧的辩证法,而决非黑格尔式的构造理论体系的理论辩证法。毛泽东哲学在思想史上的意义就在于它提供了一个基于传统而吸收西方思想的范本。这是其在战争年代成功的思想基础。但毛泽东未能在实践哲学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近代科学所造成的科学的理论活动对于实践的相对独立性,在认识论上过多地看重直接经验,则当是其在后来社会建设时期发生重大失误的思想根源。当然,这其中的问题也是相当复杂的,需要在这上面付出更多的努力。我以为,当今中国的哲学研究者们的一个根本使命,便是在现代条件下重建中国哲学的精神,以我的同乡先贤宋儒张载为榜样,“为天地立心”,“为往世继绝学”,实现中华民族文化的伟大复兴。

○这是否也就是您从事哲学研究的终极目标呢?

●是的,这是我弃工从文,转行开始学习哲学时就追求的目标。但我自知资质驽钝,难以接近这一目标,故而只能说是心向往之而已。但我相信,中国已有不少人感受到了这一使命的呼唤。只要有更多的人一起努力,经过几代人,我相信是能够达到这一目标的。

○能否再谈谈您近期的研究计划。

●我觉得,目前已完成的对马克思实践哲学的论证和贯彻仍然是只是初步的工作,并且还是粗线条的。进一步的研究我打算专注于特定的问题,将这些大的原则贯彻到底。例如理论与实践活动的关系问题、具体的实践活动中的辩证法问题、历史规律与人的能动作用问题,等等,都需要进一步考虑。近期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这一问题虽然人人耳熟能详,但却最为混乱不清,亟待清理。在《理论与实践关系问题的再思考》(《浙江学刊》2005年第6期)一文中,我试图对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作一新的理解。我的结论是,在一种意义上,理论与实践都是人与其世界打交道的活动方式,都在某种程度上是“抽象的”,非完全个别的。在此意义上,两者是同“根”的。这种同根性使得我们能够坚持马克思的理论统一于实践的立场。而且,正是因为两者的同根性,因为理论思维的抽象普遍性是从实践意识或实践智慧的“准个别”中抽象出来的,所以理论被应用于实践,即被装配于实践智慧的复合体中,才是可理解的。但是,另一方面,两者的非个别化程度又是有着根本性的差别的。理论可以说是基于一种绝对的单一视角的透视,因而便成为一种绝对的非个别化,一种理想化的普遍性。而实践则必定是非单一视角的,或者说是模糊视角的。由此可以将马克思哲学与杜威等人的实用主义区别开来。这样,一方面,理论与实践得以严格区分,另方面,又可将理论从一个方面植根于实践,从而坚持了一元的实践哲学的立场。由这种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的新理解出发,在《我们可以在何种意义上谈论历史规律与人的能动作用》(《学术月刊》 2006年5月号)一文中,我则得出了这样一种实践哲学的结论:如果我们承认理论世界根源于实践世界而又与之有根本的区别,那么,我们便只能在理论世界中合理地谈论历史规律问题,而不能合理地谈论人的能动作用问题;在实践世界中我们可以合理地谈论人的能动作用问题,但不能合理地谈论历史规律问题,而只能合理地谈论历史趋势问题,以及历史趋势与人的能动作用的关系问题;而无论在何种意义上,我们都不能合理地谈论历史规律与人的能动作用的关系问题。这些结论与人们所熟知的东西似乎很不相同,但我以为这正是实践哲学的必然结论。

○最后一个问题,能否对您这二十多年的学术研究道路作一个概括或总结呢?

●谈不上有什么明确的道路。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线索的话,就是回过头来看,总体上说,似乎存在着一种趋向,那就是走向实践哲学。如果说是一条道路的话,那这条道路就是走向实践哲学之路。走向实践哲学之路,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回归实践哲学之路。一方面是回归马克思的实践哲学,这是我这些年来一直在探索的道路;另一方面则是回归中国传统实践哲学,或者说重建中国传统哲学精神,这对于我来说则是一条更加长远、更加困难的道路。“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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