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位共产党人献言中共十七大–坚决捍卫四项基本原则”

xinmaopai 发表于 2009/03/12 06:48 一品 各抒己见 (www.ywp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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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的十七大的献言书--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伟大旗帜,坚决捍卫四项基本原则,开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   

胡锦涛总书记并中央政治局各位委员、十七大各位代表:      

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不久即将召开。胡锦涛总书记6月25日讲话中倡导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忧患意识;最近党中央又号召已选出的十七大代表广泛地征求并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现根据党章所规定的党员权利和义务,以对党的事业忠诚负责的精神,披肝沥胆,坦率地对十七大提出如下的意见和建议。    

一、我们党和国家正处在紧要的历史关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在前29年以平均每年增长7.4%的速度,基本上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的基础上,实行新阶段的改革开放,社会生产力进一步提高。国内生产总值从1979年到2006年,平均每年增长9.7%。发电量从1985年起,煤的产量从1990年起,钢和化肥的产量从2000年起已居世界第一位。青藏铁路、三峡大坝等特大型工程相继建成。2006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20.94万亿元,居世界第 4位。由于我国人口众多,每人平均国民总收入尚居第128位。外汇储备超过一万亿美元,居世界第一位(《国际统计年鉴2006/2007》第14-15 页,国家统计局编)。这些都是在党中央领导下,亿万群众辛勤劳动、艰苦奋斗而取得的重要成就。但在此期间,也出现了诸多值得高度重视、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所有制结构问题。国家统计局未提供全面准确的数字。据全国工商联2006年3月初发布的《\’十·五\’期间民营经济形势分析报告》提供的数字:2000 年,内资民营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GDP)中所占比重为42.4%,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经济比重为12.6%。二者之和占GDP的55%。2005年,内资民营经济在GDP中的比重为49.7%,外商和港澳台投资经济比重约为15%-16%,两者之和约为65%。这五年中,民营经济比重增长10个百分点,平均每年增长2个百分点。该《报告》说明,其所称的民营经济是\”除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以外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统称\”。这就是说,上述民营经济数字包括集体所有制经济,但不包括国有控股企业中的私资部分。如果从2005年民营经济的GDP所占的65%中,扣除集体经济比重中所占的部分(估计约为8%),加上国有控股企业中的私资部分(估计至少为4%),则私有制经济在GDP中所占比重为61%(65%-8%+4%)。相应地,公有制经济GDP所占比重为 39%。按照私营经济每年增长2个百分点测算,2006年全国GDP中,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比重分别为37%与63%。另据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 2004年国有工业总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例为15. 3%(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6年》第505页资料计算)。这一比例比建国之初的1949年国有工业占26.2%的比例还要低得多。这说明私有制经济已经取代了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目前,私有制经济比重还在继续上升,并向电力、铁路、邮电、航空乃至国防工业等重要部门扩展。     

收入分配问题。所有制结构的上述变化,必然导致收入分配的变化。从国际上用以描述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以0为绝对平均,1为绝对不平均,一般以 0.4为安全警戒线)来看,据我国有关学者和学术单位调查测算,我国1985年为0.24,1995年上升为0.434(或0.445),2000年又上升为 0.458。据世界银行测算,中国基尼系数2004年进一步上升为0.469。1995年及以后的基尼系数,越来越大地超过了印度、印尼、韩国、伊朗、埃及等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仅低于巴西、南非等少数国家),也超过了法、德、英、美、意等资本主义发达国家,还超过了俄罗斯、保加利亚等由社会主义公开复辟资本主义的国家。关于我国富有人群与贫穷人群的差距,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和中国社科院等单位的专家共同编写的《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年度报告(2004)》指出:\”最高收入10%的富裕家庭其财产总额占全部居民财产的45%,而最低收入10%的家庭相应比例仅为1.4%。\”这就是说,两者的比例约为32:1。新资产阶级兴起,工人阶级不仅经济上贫困化,而且政治社会地位大大降低。据上海市关于居民就业意愿的调查,愿意做工人的只占1%。近年来,国家在二次分配(财政分配)上采取的对贫穷居民的各种补助措施,对于缓解社会矛盾有一定的作用,但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贫富悬殊的状况,何况私有制经济的比重还在继续提高。这说明,我国已形成了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格局。现在,离共同富裕的目标不是更近了,而是更远了。     

环境资源问题。我国人均资源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但我国单位GDP的能耗却高出经济合作发展组织30个国家平均值的20%;资源供应紧张,所需石油约 50% 依靠进口。目前世界污染最严重的20个城市中,中国就占16个。据测算,我国环境污染损失约占GDP的3%到8%,生态破坏(草原、湿地、森林、土壤侵蚀等)约占GDP的6%-7%。两项合计约占GDP的9%到15%。大气和水质污染影响居民生活质量,损害居民健康,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日益增多。据世界银行估计,中国平均每年因大气污染而早亡75万人。据经济合作组织测算,中国环境污染造成疾病和早亡的损失占GDP的13%。经济合作发展组织还认为:\”中国虽然是世界第四大经济体,但中国的环境标准更接近某些最贫穷的国家。\”这些事实说明,如果扣除环境损失的过高代价,GDP的增长不是高速度,而是低速度,有的甚至是得不偿失。     

对外经济关系问题。在对外贸易和外商在华投资迅速增长的过程中,出现了对外贸易依存度过高、国内消费过低和对外技术的依存性过高、自主创新能力过低的问题。2005年,我国对外贸易依存度高达64%,大大超过美国、日本这样外贸大国18%-20%的对外依存度。同年,我国国内消费只占GDP支出构成的 52%(其中除政府消费外,居民消费只占38%),明显低于1980年国内消费支出占65.5%(其中居民消费占50.8%)的比例,这说明,GDP这块 \”蛋糕\”切给居民消费的比例比过去明显地变小了。同国际上比,更是远低于发展中国家国内消费支出平均比例72.2%(其中居民消费占58.9%)。这种很不健康的状况是同我国贫富悬殊、社会保障严重滞后的问题密切联系的。我国对外技术依存度高达50%,而美日等发达国家只有5%。\”以市场换技术\” 并未达到预期目的。巨额出口贸易的利润绝大部分归于外商,我国工人只得到相当美国工人四十分之一的低工资,却给我国留下了环境污染、资源紧张、工人患职业病等诸多问题。最近,外资在我国从合资、独资建厂发展到大举并购,特别是不惜高价并购我国发展潜力巨大的优秀国有企业,已出现了\”井喷式\”的态势。许多行业的排头兵已经或正在为外商并购。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在我国已开放的产业中,每个产业排名前5名的企业几乎都为外资控制;我国28个主要产业中,外资在21个产业中拥有多数资产控制权。在这一过程中,\”外商与贪官双赢\”现象所在多有。我国10年内调查的50万件腐败案件中,有64%与国际贸易和外商有关(《检察日报》2007年1月2日)。这说明,我国对外经济关系面临着日趋附庸化的严重危险。     

资本家进入共产党问题。在私营经济迅速发展中形成的新资产阶级必然提出自己的政治要求。早在十六大之前,在党章不允许不愿放弃剥削的资本家入党的条件下,实际上通过党员变老板、老板变党员,资本家已经进入党内。资本家中共产党员的比例,1993年为13.8%,1995年为17.1%,2000年为 19.9%,2001年为29.9%。十六大修改党章,把党的性质改为\”两个先锋队\”之后,资本家中共产党员的比例在2004年达到33.9%(全国工商联调查资料)。这个比例超过了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中共产党员的比例。这些数字,就是对\”两个先锋队\”、\”全民党\”本质的一种最好的说明。     

工农大众沦为弱势群体问题。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丧失,加上市场万能论的泛滥,使大量工人重新成为一无所有、只能出卖自身劳动力的无产阶级,遭受残酷的剥削压迫。工人阶级丧失了企业主人的地位,法律已经规定,职工同企业只是由劳动合同维系起来的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大批农民丧失土地而又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进城务工的农民就业困难,劳动和生活条件恶劣。工人出卖劳动力的价格被压到世界上的最低点,同他们所创造的巨大价值极不相称。许多资本家还任意对工人工资七折八扣,恶意拖欠。工人阶级实际处于相对贫困和绝对贫困之中。许多企业不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时间,超时劳动,常常强迫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费。许多企业忽视劳动保护和生产安全,工伤增多,矿难频发。许多企业不给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提供工伤、疾病、养老、失业保险。许多企业野蛮粗暴管理,侮辱职工人格,甚至实行奴隶劳动,出现\”黑砖窑\”、\”当代包身工\”、\”血汗工厂\”等现象。许多企业阻碍工人组织工会,使职工丧失集体自卫之权。许多行政司法机关不重视维护工人阶级的权益,职工往往告状无门。今天,在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工人阶级处于比多数资本主义国家无产阶级还不如的悲惨境地之中。这些事实,是对\” 两个先锋队\”、\”全民党\”本质又一种最好的说明。     

社会风气和思想领域中的问题。新中国建立后的29年在各级政权中曾经被基本消灭的贪污腐化现象,如今大量出现,而且屡禁不止;在社会生活中曾经被基本消灭的黄、赌、毒、骗等等丑恶现象,如今又沉渣泛起,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日益滋生蔓延;在思想领域中曾经居于指导地位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如今在许多宣传教育阵地中已被边缘化,形形色色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修正主义思想以及利己主义、拜金主义等等腐朽的剥削阶级意识空前大泛滥。     

面对以上种种事实,我们不能不痛心疾首地发问:现在私有制经济已经取代了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造成了贫富悬殊、两极分化,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还存在吗?一个让不愿放弃剥削的资本家参加的党,一个让工人阶级沦为弱势群体的党,还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吗?在这样的经济基础上,在这样的党的领导下,还能够坚持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马克思主义在我国的指导地位吗?如果听任这种状况继续存在和发展下去,我国的建设事业还能够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向前推进吗?我国还能够坚持经济上和政治上的独立自主吗?     

应当承认,过去一个时期党的工作在取得重要成就的同时,也发生了严重的失误。这些失误,从根本上说,就是党的路线和方针在许多方面偏离了《党章》和《宪法》规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在这样一个紧要的历史关头召开的十七大,应当正视客观现实,决不能掩盖矛盾、讳疾忌医。我们建议并强烈要求:党中央和十七大坚定不移地遵循、捍卫和贯彻执行四项基本原则,检查、批判和纠正一切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自由化和修正主义言行,发扬党的实事求是、批评与自我批评和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优良传统,端正思想和政治路线,开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这是历史赋予十七大的重大任务。     

二、统一全党对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和四项基本原则的认识,是端正党的思想政治路线的基础和核心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指出:社会主义是一种由生产力的社会性质决定必然取代资本主义制度的崭新的社会制度。资本主义制度中存在着生产的社会性与资本主义占有的私人性之间的基本矛盾。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必须用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取代资本家的私有制。然而建立公有制、\”剥夺剥夺者\”,势必引起资产阶级的殊死反抗,因此,代表先进生产力的无产阶级必须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推翻资产阶级政权,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消灭了人剥削人的经济基础,就有可能实现按劳分配,消除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理想目标。所有这一切,必须在无产阶级的科学理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才能做到。由此可见,四项基本原则是对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一种简明的表述。     

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的斗争还是长期存在的。毛泽东早在1957年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著名报告中就指出:\”修正主义,或者右倾机会主义,是一种资产阶级思潮,它比教条主义有更大的危险性。修正主义者,右倾机会主义者,口头上也挂着马克思主义,他们也在那里攻击\’教条主义\’。但是他们所攻击的正是马克思主义的最根本的东西。他们反对或者歪曲唯物论和辩证法,反对或者企图削弱人民民主专政和共产党的领导,反对或者企图削弱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在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取得基本胜利以后,社会上还有一部分人梦想恢复资本主义制度,他们要从各个方面向工人阶级进行斗争,包括思想方面的斗争。而在这个斗争中,修正主义者就是他们最好的助手。\”(《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92页)毛泽东在这里指出了马克思主义与修正主义的斗争、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集中于四个方面:坚持还是反对唯物论和辩证法;坚持还是反对人民民主专政;坚持还是反对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还是反对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这四个方面都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东西\”。这段讲话,结合中国的实践,从实质上阐明了社会主义时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极端重要性。     

1979年3月,在新阶段改革开放初期纠正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同时,出现了资产阶级思想泛滥的现象。这时,邓小平受党中央的委托,作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他首先说明:\”大家知道,这四项基本原则并不是新的东西,是我们党长期以来所一贯坚持的。\”\”尽管如此,中央认为今天还是有很大的必要来强调宣传这四项基本原则。\”(《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65页)邓小平这个讲话基本上传达了中央关于强调四项基本原则的精神。但同时也应当看到,邓小平的这个讲话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就是没有像毛泽东那样明确指出坚持还是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的表现,而是强调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的\” 特殊性\”。当时他没有说明这个\”特殊性\”是什么。在这个讲话后不久,他就把他所说的\”特殊性\”具体解释为社会主义时期的阶级斗争只在\”一定范围内\”存在。这与阶级斗争熄灭论是五十步与百步之差,实质上是一种变相的阶级斗争熄灭论。这种观点不承认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修正主义或右倾机会主义本身就是全局性的阶级斗争。其影响所及,必然削弱了对四项基本原则的坚持,形成所谓\”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从那时起,经过十年左右的发展(其中还有国内外其他一些因素),终于在1989年春夏之交爆发了震惊全国的政治风波。     

这次政治风波最主要的教训是什么呢?邓小平说:\”就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还不够一贯,没有把它作为基本思想来教育人民,教育学生,教育全体干部和共产党员。\”\”不是错在四个坚持本身,而是错在坚持得不够一贯,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太差。\”(《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05页)这些话有合乎实际的一面,但他仅仅局限于检讨对四项基本原则进行思想教育不够的错误,而没有着重检讨党的领导者让共产党干部及其子女下海经商(某些高干子女带头搞\”官倒\ “),把共产党员变成资本家,为资产阶级存在于党内打开了突破口这样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和共产党章程的严重错误。而这一严重错误正是引起广大群众强烈不满,爆发这次政治风波的主要内在原因。它为国内外反动势力挑起反对共产党和人民政权的严重事件提供了可乘之机。     

与此相联系,邓小平在这样严重的、全局性的阶级斗争事实面前,仍然不肯改正他过去所说的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只存在于\”一定范围内\”的错误观点。在这次政治风波后,虽然曾在一个短时间内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思想教育,但为时不久,邓小平在1992年的\”南巡讲话\”中,不顾当时右倾思想远未遏制的实际情况,再次强调\”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这就否定了他过去说过的有\”左\”反\”左\”,有右反右的原则,从而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被架空了。特别是他提出:\”认为和平演变的主要危险来自经济领域,这些就是\’左\’。\”(《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5页)这一非同寻常的论断,定下了经济领域内只能反\”左\”不能反右的调子,为推行私有化和党员下海当资本家大开方便之门,或者说,紧紧地绑住了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对资产阶级进行斗争的手脚,却为资产阶级对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进行斗争大开方便之门。从1992年起,一路绿灯,加上后来一些人推波助澜,变本加厉,到21世纪初,出现了比1989年更为严重的资产阶级思想大泛滥,四项基本原则在许多方面被淡化、架空、回避、篡改和否定;仅仅十几年的时间,我国在经济上和政治上发生了前面所说的种种惊人的重大变化。     

为此,我们建议: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全党,统一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认识,把一些人的思想从违反客观规律、危害广大人民利益的资产阶级自由化和修正主义等错误思想的影响下解放出来。请中央领导率先垂范,发动全党干部认真学习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的经典论著,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学习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无产阶级建党理论、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并开展对当前实际情况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把全党的思想统一到四项基本原则上来。只有这样,才能为端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打下牢固的思想基础。    三、坚持社会主义,反对复辟资本主义     

为了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党的十三大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这就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应当说,这条基本路线的内容总体上是正确的。但也必须指出,当时的中央领导人对它所作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解释是不科学的、片面的。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都是四项基本原则的应有之义,都是社会主义制度完善和发展过程的应有之义。四项基本原则是纲,其余都是目。陈云早在1985年就指出:\”要使全党明白,我们干的是社会主义事业,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这一点,非常重要。在党中央领导下,我们国家现在进行的经济建设,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经济体制改革也是社会主义的经济体制改革。任何一个共产党员,每时每刻都必须牢记,我们是搞社会主义的四个现代化,不是搞别的现代化。我们进行的事业,是社会主义事业。\”(《陈云文选》第3卷,第347 页)彭真在十三大前夕的1986年3月和1987年3月,明确地提出应以四项基本原则为纲。他说:\”当前,一个根本问题就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是总的纲领,四项基本原则缺哪项都不行。抓住这个总纲,眼睛就会亮些,看问题就容易清楚些。\”他反复强调:\”抓住这个总纲,许多重大问题就比较容易看清楚了。\” 他还说:\”我们的国家大,人口多,如果没有一个纲把大家的思想统一起来,你干你的,我干我的,搞不好,就会乱套,就会吃苦头。\”(彭真:《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第306、351页,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出版)遗憾的是,当时中央的主要领导人没有采纳陈云、彭真等同志的正确意见,不承认四项基本原则是纲,把纲与目平列起来,甚至把改革开放抬高为\”总方针\ “,大有压倒四项基本原则之意,这就为后来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偏离社会主义道路、偏离四项基本原则打开了方便之门,为后来\”乱套\”\”吃苦头\”埋下了种子。     

我们应当正确地理解和执行基本路线,以四项基本原则来统帅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这就是说:我们所坚持的改革,只能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决不能是复辟资本主义的改革,也不能是\”不问姓社姓资\”的抽象的改革。我们所坚持的开放,只能是独立自主、立足自力更生的开放,决不能是附庸化、殖民地化的开放,也不能是\”不问中外\”的、不顾国家安全的开放。只有这样,才能一步一步地实现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而不是\”别的现代化\”。     

为了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巩固和加强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在《党章》和《宪法》中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些规定是合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的。我国目前和今后一定时期还处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即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在一定范围内容许私有制经济的发展是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增长和人民生活的改善的。但是,私有制经济中大量存在着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即通常所说的私营经济。这种经济因其剥削劳动人民的固有本质、私人占有与生产社会化的固有矛盾,决定它只能居于辅助的地位,决不能成为主体。私有制经济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它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存在和有限度的发展,只是为了提高社会生产力,为最后全部消灭私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创造条件。这一点是毫无疑义和异常明确的。在《党章》和《宪法》中规定上述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之前,就有一段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十分遗憾的是,《党章》和《宪法》中这些明确的规定,在实际行动中被架空和篡改了。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被篡改为\”企业改制\”即改变所有制、推行私有化的改革,其结果,使私有制经济占居了国民经济的主体地位,搞垮了《宪法》和《党章》规定的基本经济制度!一个国家的社会性质是由主要的生产关系决定的。公有制主体地位的丧失意味着什么,是不难看清的!对于这种资本主义私有化的改革,必须坚决地拨乱反正,痛下决心,把改错了的,坚决地有步骤地改回来。    

为此,我们建议:     

(一)遵照《宪法》和《党章》,重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恢复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有计划地提高社会生产力。这是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生死存亡的大事,不管有多大困难、多大阻力,必须坚定不移地、毫不动摇地进行下去。当然,具体步骤要力求妥善,避免国民经济的过大震动和生产力的破坏。建议中央在十七大决议中把恢复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放在突出位置,提出明确的要求。十七大后由党中央迅速拟订《关于维护宪法,重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决定》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立即付诸实施。其内容应包括:立即停止出售国有企业。立即检查现行的法律法规,凡与重建和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相违反的,如国务院2005年发布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通称\”非公36条\”)等法律法规,一律废止或停止执行。责成国家统计部门调查各种所有制经济的资本、从业人员和产值情况以及作为居民收入差距标志的基尼系数变化情况,定期向中央报告,同时向社会公布。责成主管部门对出售国企所得的价款数额、是否入库、作何用途等情况,向党中央和全国人大作出详细报告。坚决维护《宪法》关于\”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庄严规定,重申\”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认真清查\”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流失情况,不论以何种\”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的,都必须依法追讨或赔偿;尽快制定基本经济制度法、国有经济法、集体经济法、私营经济法、外资企业法(在法律未制定前可先出台政策意见),并贯彻实施。有计划地壮大国有经济,确保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大力发展城市和乡村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引导个体经济走集体化的道路,加强对公有制经济的财力、技术、信息、人才支援。解决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应当以发展国有经济特别是合作经济为主要渠道。按照社会主义原则结合当前实际情况,认真改善国有企业管理,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推广\”鞍钢宪法\”(\”两参一改三结合\”),充分调动工人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国有经济的优越性。对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着重依法清理整顿那些依靠官商结合、权钱交易而建立发展起来的企业,对违法者应当依法从严处理。对一般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要在允许其存在和发展的同时,从活动范围、税收政策、市场价格、劳动条件等方面,采取必要的、适度的限制政策。加强对私营企业的守法教育和监管,包括工人群众的监管。停止私营企业向新的领域(包括垄断领域)扩展,依法关停污染严重而又不具备解决条件的中小企业。引导私营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由国家参股、控股,或者发动工人持股,逐步转向股份合作制。《决定》应规定重建基本经济制度的步骤和完成时间。在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中,要把充分发动广大群众与按照政策和法律法规办事很好地结合起来。     

(二)遵照《宪法》和《党章》,恢复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决地逐步地改变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状况,名副其实地走向共同富裕。恢复按劳分配为主体,要以重建公有制主体地位为前提;同时注意纠正许多国有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与一线职工(包括技术工人)差距过大的现象,真正做到按劳分配。私营经济是受剩余价值规律支配的,但应通过国家立法和劳资协商,严格地限制资本家的过度剥削。二次分配(财政分配)也应充分发挥调节居民收入、缩小贫富差距的功能。近年来这方面的工作有所加强,但还远远不够(例如国家教育支出还未达到世界平均占GDP4%的水平)。应当一方面通过税收手段,如开征遗产税、奢侈品消费税、环境保护税等措施,抑制高收入不合理的增长;一方面尽力增加国家财政在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济方面的投入,认真地切实地解决广大人民备受困扰的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我们建议:在十七大决议中,要把在大力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同时,如何改变贫富悬殊状态,走向共同富裕作为重要内容;并在会后经过深入研究,提出把我国现在过高的基尼系数逐步降低到适当水平的目标、步骤和达到的大体时间,付诸实施。     

(三)建设以合作经济(集体经济)为主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我国广大农村中分散的、细碎的家庭经营,不仅使农业无法进行适度的规模经营和采用先进技术,难以提高生产;而且必然和已经出现两极分化,不可能达到共同富裕。事实证明,江苏华西村、河南南街村、北京韩村河等几千个一直坚持集体经济的村庄,不仅大幅度地提高了生产,而且实现了某种程度的共同富裕。在那里,没有贫富悬殊,没有贪污腐化,没有卖淫嫖娼,而且农民群众的教育、卫生、住房等问题也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曾以带头包产到户而闻名全国的安徽小岗村干部也为之折服,表示要向这些村庄学习。建议中央对这些一直坚持集体经济的成功典型予以宣传和表扬;同时,通过典型示范、政府扶持、法律保护等政策措施,大力引导和帮助广大农民群众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按照农民的意愿,逐步建立和发展多种多样的合作经济组织。既要发展生产合作组织,又要发展供销、信用、消费等合作组织;既要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又要发展社区合作组织;既要发展基层合作组织,又要根据需要建立各级联社组织(可以同整顿和改进原有供销合作社系统相结合),还可倡导由某些国有企业在互助互利的原则下带动和帮助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现在提倡的\”公司加农户\”模式,由于公司大多是私营公司,他们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而且以公司的强势对分散农户的弱势,问题甚多,不宜提倡。只有下定决心把农村分散经营的汪洋大海,通过合作化的道路组织起来,才能建成社会主义的而不是资本主义的新农村,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使我国的农业得到发展,农民达到共同富裕,工农联盟得到加强,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得到巩固。     

(四)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都应当以四项基本原则为指导,把它落实到具体内容之中。只有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前提下,才能真正做到\” 以人为本\”,才能真正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才能逐步走向和谐社会(和谐社会只有在完全消灭阶级之后才能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协调,归根结蒂,必须以人与人之间的协调为前提。那种让资本家剥削劳动者并且加重环境污染、掠夺自然资源以追求私人利润最大化的社会制度,在本质上是与人与人之间的协调相矛盾的,也是与人与自然之间的协调相矛盾的,根本谈不上\”和谐社会\”。任何离开四项基本原则,不讲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发展观,不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发展观,只能是资产阶级历史唯心主义的发展观。     

(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应当是按照四项基本原则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阶段性目标。它不能脱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目标。这就不仅要求每人平均国民生产总值的提高,而且要求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按劳分配主体地位的巩固和提高,要求人民民主专政的巩固和加强。一个以私有制经济为主体的、贫富悬殊的、劳动人民成为弱势群体的社会,是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背道而驰的。     

(六)大大加强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力度,加强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建议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升格为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在\”十一·五\”期间,不仅要保证完成国家规定的节约能源、降低排放的指标,还应当责成我国现有的16个世界上环境污染最严重的城市的中共市委,采取有效措施,最迟在党的十八大之前摘掉这顶误国害民的不光彩的帽子。全国各地方各部门要共同努力,摘掉我国\”环境标准更接近某些最贫穷的国家\”的不光彩的帽子。要加强国家计划应有的作用,发挥市场应有的调节作用,有效地加强宏观调控,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以过高的环境资源代价换取GDP增长高速度和某些企业高利润的路子。这样的GDP和利润,在很大程度上是虚假的,甚至是得不偿失的!     

(七)坚持独立自主的、立足自力更生的、平等互利的对外开放。立即停止让外国资本并购我国的国有企业。迅速抓紧对外经济关系和国家经济安全的立法工作。纠正某些人、某些部门的\”外资崇拜症\”、\”外资饥渴症\”。在重建公有制为主体、按劳分配为主体和加强二次分配调节作用的基础上,逐步降低对外贸易的过高依存度,使GDP的支出结构转变到以国内消费特别是居民消费为主的轨道上来。坚决扭转对外经济关系上日趋附庸化的危险趋势。只有做到经济上的独立自主,才能保证我国政治上的独立自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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