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回应对《完税价格表》的质疑

huhu 发表于 2010/11/14 15:30 一品 游山玩水 (www.ywpw.com) 主题字词: 个人自用物品 关税 增值税 消费税

加跟贴 发新贴

  新华社北京11月14日电随着国外“打折季”的临近,不少大牌的“粉丝”也开始“蠢蠢欲动”,不过海关总署今年颁布的54号公告明确规定:自8月1日起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 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一部iPad要征 1000块的税,我买来只有4000多。”54号公告让爱扫货的人们一时乱了阵脚。

  商务部近日向海关总署发送了一份咨询函,认为中国加入WTO后的重要承诺之一就是对各类计算机实施零关税,海关向iPad征收1000元进口税与WTO规则不一致,20%的税率过高,iPad完税价格被高估。

  14日,海关总署监管司负责人黄熠就此回答了记者。黄熠说,进境旅客向海关缴纳的应税物品进口税中包含了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我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中的税率是三税合一的税率。根据《完税价格表》规定,笔记本电脑适用的一般完税价格是5000元,这一价格兼顾了有的笔记本电脑价格略高于 5000元,有的笔记本电脑价格略低于5000元的情况。虽然ipad配置不同,价格存在一定差异,但海关将其归为笔记本电脑并适用一般5000元的完税价格,税率是20%,即征税1000元人民币。

  同时,《完税价格表》也明确了如应税物品的实际价格与完税价格相差达3倍(或1/3)及以上程度的,可以采用另行确定价格或按物品实际价格计征税款等计价规则。这些规则都是对例外、特殊情况处理的依据。

  黄熠表示,海关部门会定期对《完税价格表》中常见商品的价格调整,使其尽可能贴近实际情况。

本主题前一文章

中国海关不予免税清单 --- huhu 2010/10/27 21:20 (1341 bytes)

加跟贴 发新贴一品 游山玩水索引首页

Powered by AFpost Thu Dec 27 17:48:02 2018.

本论坛上所有文章只反映送交者的观点。我们保留删除任何被认为不适合本坛的文章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