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的民主:启发亦或是警示?

裴文睿 发表于 2010/09/25 22:57 一品 人文历史 (www.ywp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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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混乱的”选举

  对民主持肯定态度的观点对选举深信不疑,将选举作为问责政府官员、解决社会矛盾和通过赋予最贫困人群权利以致力于社会正义的一种手段。任何依据亚洲国家的经验,认为大多数中国老百姓很可能将选举视作解决他们的问题的答案的人,都应三思。在为媒体提供花边新闻的同时,选举很难激发信心,或是与民主能够问责政府官员之类的夸大其词相匹配,或是允许民众追求个人的幸福。近期在亚洲举行的总统选举就特别令人沮丧。

  在2004年台湾地区大选中,陈水扁为了保住权力似乎愿意冒着与中国大陆对抗的危险,通过呼吁进行全民公投和修宪,不断挑战北京和华盛顿,尽管有来自北京和华盛顿的严厉警告,避免了进一步的挑衅行为。甚至台湾政治资深观察员——他们对政客间挥拳相向和立法委员会委员扔椅子的做法习以为常——也对政治的肮脏程度感到震惊;国民党将陈水扁比喻为希特勒,而后是大选前一天总统和副总统遭到射速缓慢的子弹袭击的离奇射击事件。借助从射击事件中获得的同情票,陈水扁在总数为1330万张的选票中,以不足30万张的优势宣布获胜。

  在菲律宾,前演员约瑟夫·埃斯特拉达因收受赌博集团贿款遭到弹劾而被迫下台后,阿罗约总统又与另一位著名影星费尔南多·坡展开角逐,费尔南多·坡高中辍学且从未有过从政经验,尽管他曾在参演的电影中饰演过镇长。在这场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的两位候选人的角逐中,坡刻意回避了上述问题。仅过了一年多时间,阿罗约总统本人即遭到选举舞弊和腐败的指控而面临弹劾。疏远的盟友,前总统阿基诺在街头领导了示威游行活动。尽管受阿罗约控制的众议院使她安然渡过弹劾投票,但民调显示八成菲律宾人不再信任她,七成想让她遭到弹劾。几个月后,阿罗约在挫败了5年任期内的第三次政变企图后宣布全国进入紧急状态。

  与此同时,韩国总统卢武铉因非法竞选活动、其亲信的腐败问题和对经济管理不善而遭到弹劾,随后被宣告无罪恢复行使总统权力。然而,随后他未按照宪法程序,试图更换数名内阁成员的做法,被指责为表现业余并被与前独裁者的高压统治进行了负面的比较。他担任总统职务直至2008年为李明博所取代。数月后,李的亲美亲自由市场政策导致了20年来最大的示威游行,支持率直线下降,内阁成员提出集体辞职。

  2004年印尼的总统选举的特色是两名候选人均为前军方人员。其中之一的维兰托将军是前苏哈托的高尔卡党的领袖,其被指控在东帝汶犯有战争罪。维兰托并未因此丧失竞选资格,这种指控似乎激起了部分印尼人对他的支持,以显示在抵御外国压力时的民族主义。在最后的大选中,前将军苏西洛·班邦·尤多约诺以压倒性多数战胜了现任总统梅加瓦蒂,梅加瓦蒂在其任职期间未能解决国内的安全问题、减少腐败或是达到人们对社会正义的高度期待。

  在印度,尽管增长率达到8%,印度人民党仍然为选民所抛弃,取而代之的是在意大利出生的、遇刺的前总理拉吉夫·甘地的遗孀索尼亚·甘地领导的国大党——索尼亚随后旋即决定不出任总理职务。这场风暴造成有史以来的股市单日最大跌幅,尽管股市在甘地提议由一名以市场化导向著称的经济学家来领导她的政党后得以恢复。这次选举因超过20名妇女和儿童在领取纱丽服时被踩踏致死,11名在克什米尔参加政治集会的民众被炸弹炸死,随后是好战的分裂主义分子对投票的抵制,26名警察在恰尔肯德邦被毛派游击队谋杀,3名政党成员在比哈尔邦被枪杀,常见的对猖獗的贿选的指控而遭到损害。

  在尼泊尔,问题远非仅止于混乱的选举。毛派的叛乱、亚洲经济发展水平最低的地方之一和不稳定的君主政体都对民主造成了破坏。现实中的生活,如美国中央情报局所报道的,读起来好像好莱坞编剧拼命构思出来的厌倦俗气的、腻烦的时代小说的情节线索。

  2001年,皇太子屠杀了10名皇室成员,包括国王和王后,而后自杀。 2002年10月,新国王罢免了“无能”的首相并解散内阁,其在解散议会后,由于正在进行的叛乱而无法举行选举。受阻于重组议会,2004年6月国王恢复了由最近当选的总理组织的四党联合政府,任务是为将于2005年春季举行的选举铺平道路。因不满政府在处理毛派叛乱中进展缓慢,2005年2月国王宣布解散政府,亲自干政。

  在声势浩大的游行示威活动后,议会于2007年重新组建。部分由于发生暴动的缘故,选举经过两次推迟于2008年举行,将被许多人视作恐怖主义分子的毛派反政府武装纳入其中。毛派结束君主制的决定得到了许多人的支持,也引发了由保皇派实施的爆炸事件。

  民主的支持者往往认为,在穷国的经济环境下,由于大规模的示威游行、政权更迭的要求以及被暴力和贿选损害的选举,那样的民主是“混乱的”。然而,同样的民主的辩护士们很快会抨击独裁政权下的一切弊病,并呼吁把立即举行选举作为一种解决办法。可以想见,任何作出如此大胆设想的人在收到的回应是政治暴力、普遍腐败和独裁国家的其他社会弊病时,会将之归结为一个软弱无力的借口——“专制体制是混乱的”。在最低限度,对民主和非民主政权的表现,应当仔细审查和客观评价,没有偏见。

  2.结果令人失望,尤其是在低财富水平实现民主化的国家

  从周期性的杂耍式的选举转向亚洲民主国家的实际表现,中国的领导人和民众可能会得出三个结论。首先,基于这些在过去或近期试图在较低财富水平实现民主化的国家的低迷表现,考虑到目前的财富水平及同成功巩固民主相关的其他条件的缺乏,中国现在实现民主化无疑是愚蠢的。

  印度通常被视为国家在不成熟阶段实现民主化的一个警示,而非启示。与中国相比较,印度更加贫穷,政治上不稳定,并被普遍认为更加腐败、混乱和治理不善。无论是否公正,许多中国民众将这种差别大部分归因于民主。

  学者们往往想知道印度是如何设法维持民主体制的。部分的解释似乎是,国家过于弱小,无法控制各类权力中心,并且没有任何一个单一团体强大到足以主宰其他势力。然而,正如有些研究者评价的,“关于民主和发展的文献…很少提及最明显的,也许是唯一必要的民主形式生存下去的条件。它可以在任何地方生存和发展,只要它保护固有势力和统治阶级的利益,只要他们能够在贱民阶层之上享有经济的、政治的和意识形态的支配权”。无论如何解释,民主并没有为众多民众解决极度贫困这一迫切问题,建立一个公正和有效率的法律制度,或终结种族冲突、宗教紧张局势或是基于种姓的歧视。如果有的话,则是右翼印度教徒主义作为一种政治力量的出现加剧了种族和宗教冲突。

  中国民众也不大可能从菲律宾得到启发。菲律宾政府是出了名的软弱、腐败和无能。该国在政治上缺乏稳定。仍然是精英型民主体制。民众的有效参与是受到限制的。政党力量薄弱,缺乏一种连贯的意识形态,政党成员以转换门庭作为改变命运的方式。政党的“运行围绕政治明星,而不是围绕意识形态。政党培育的追随者或支持者网络依赖于政党以换取金钱、工作、利益或政治前途,而不是党员忠于党的原则…”。正如罗卡莫拉指出的,“在不具备有效的政党的情形下,家庭和宗族成为地方政治的实际上的政治单位。由于在选举中的成败决定了经济命运和宗族的荣誉,因此使用所有可用的手段包括暴力和欺诈来取得胜利,就可以理解了”。

  在印度尼西亚,民主的性质是有争议的,争论零散而混乱。对国家的意义没有统一的认识。显著的差异性导致了伊斯兰主义者(在穆斯林社会内部存在广泛的见解)、劳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愿景中的自由民主支持者和将法律改革和善治视作新帝国主义形式的民族主义者之间的分歧。

  与中国不同,印度尼西亚仍然非常贫困和治理混乱。民主化以来,社会治安普遍恶化,犯罪率上升,民间自助团体泛滥,数个省份的穆斯林发生大规模骚乱。民主没有解决根深蒂固的腐败和庇护关系这些关键问题,这对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和实现法治的努力造成了损害。过渡时期的司法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政府拒绝向帝力特别法庭引渡被指控犯下战争罪行的犯罪嫌疑人。印尼法院对被东帝汶指控的高级官员宣判无罪或轻判。美国国务院认为审判具有严重缺陷并缺乏可信度。整体上看,法律制度是非常薄弱的。法官不称职,腐败盛行,诉讼过程缓慢而效率低下,案件往往需要长达7年的时间审结。高级法官顽固地抵制可能减少其权力和寻租机会的改革。公诉人被视为高度腐败、无能和军事化。警察缺乏能力和存在腐败。调查员委员会已经收到了大量的外国捐助机构的支持,尽管其一直相对低效,因为捐助机构认为其有助于提高透明度,并对政府行为实施各种检查,这在一个自由民主体制中是重要的。律师公会存在严重分歧,尚未成为改革的发源地。国家过于弱小而根本无力开展重大的机构改革。

  林南指出,国际捐助界想当然地认为国家和公民社会是一个类似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概念——一个独立的自由的公民社会与一个大体上世俗的和有限中立的国家之间的对立。他认为捐助者或许不愿接受非西方的国家和公民社会的概念,正如在社会主义中国或印尼的情形,在这些地方伊斯兰教、社群主义和后殖民主义与民族主义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社群主义和民族主义的结合导致在社会组织和国家之间形成了一种更为社团主义型的关系,这挑战了典型的尽管有些夸大的,强调公民社会独立于国家并与国家相对立的观点。它也导致了对集体目标的更大的重视。正如他指出的,“社群主义不是苍白的英美判例的概念多样性。相反,它反映了两个因素:第一,社会如何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低于1000美元的情形下以不同的方式运作;第二,事实上,绝大多数印尼居民从合作密集型农耕社会形态的农村环境移居的时间不超过一代人”。

  印尼或许最终证明能够成功地巩固自由民主体制。但是,其他可能的情况包括:出现一个强硬派伊斯兰政权;出现一个利用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幽灵、政府未能实现经济增长或法律和秩序的崩溃来攫取权力的军事政权;民选产生的总统转向更为独裁的方式,以应对日益严重的叛乱及法律和秩序的崩溃;或是出现一个非自由的、更为社群主义或集体主义的,新加坡、台湾地区、韩国和日本类型的政权。

  柬埔寨的经济增长远远落后于中国。经济主要依赖旅游业、纺织和外国援助。由于区域经济危机、国内暴力事件和政治内讧,经济增长在1997年和1998年大幅放缓。但增长于1999年回升,这是30年间第一次全年和平的一年。经济的长期前景仍不容乐观。由于缺乏对人力资本和体制的投入,柬埔寨难以应对市场的残酷竞争。

  经过几十年战争之后经济的长期发展仍然是一项艰巨的挑战。人口缺乏教育和生产技能,尤其是在几乎完全没有基本的基础设施的积贫的农村地区,有75%的人口仍然依靠农业维持生计。出于对卷土重来的政治不稳定和运转失常的法律制度以及广泛的政府腐败的担忧,外国投资望而却步。

  孟加拉国仍然贫穷、人口过多和管理混乱。各级政府的政治混战和腐败,妨碍了经济和政治改革。执政无能导致暴力抗议和政治稳定的显著下降,表现为治理指标从1998年的第27个百分位下降到2004年的第12个百分位。政府治理明显倒退,表现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恶化的记录,及孟加拉国的世行话语权和问责制指标从1998年的第45个百分位下降至2004年的第29个百分位。其他指标也下降明显。孟加拉国防治腐败指标从第43个百分位骤降至第11个百分位,管理质量指标从第41个百分位降至第13个百分位,政府效能指标从第39个百分位降至第26个百分位,而其法律体系仍然被牢牢钉在法治指标指数的底部。2007年,一场旨在结束可能使国家陷入无政府状态的争斗的不流血政变,导致了一个受军方支持的看守政府的成立,该政府宣布将议会选举推迟至政治局势更加稳定的更为恰当的时候。

  在尼泊尔,有超过40%的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由于“经济规模小,技术落后,地处偏僻,地理位置居于内陆,内乱频仍且易受自然灾害”,其长远前景黯淡。

  3.民主与人权

  支持民主的主要论点之一是,民主通常能够更好地保护人权。的确,许多实证研究表明,民主是与改善权利的保护普遍相关的因素之一。然而,在较低的财富水平下,民主往往不会产生预期的效果。向民主的过渡往往导致混乱和镇压。

  大量的定量研究结果表明,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并没有导致政治压迫的减少,一些研究显示,政治恐怖和对人格权的侵犯实质上在20世纪80年代上升了。其他研究也发现,民主化具有非线性效应:过渡民主和狭隘民主导致镇压行动的增加。费恩将这一现象描述为“更为进退两难的困境”——开放政治空间,执政政权的权力受到更大的威胁,因而诉诸暴力。

  最近的研究也得出了关于民主水平的结论:民主程度低于一定水平的民主政权的压迫与非民主政权类似。布埃诺梅斯基塔德等发现“在一个缺乏充分民主的国家提高民主水平,并不能促进对完整权利的更大尊重。只有那些民主水平最高的国家,而不是那些传统意义上的民主国家,民主才与更好的人权保护相互关联”。

  布尔诺得梅斯基塔等将其结论描述为“从国家建设和人权的角度来看有些令人沮丧”,这消除了仓促举行选举将导致人权显著改善的观点:

  “各国无法以忽略看似与人格权保护联系不太紧密的其他方面为代价,通过专注于民主化进程中的某些特定方面,来快速提高人权状况…。更令人不安的是发现民主化进程在其接近完成前无法产生持续的人权方面的成效。在国家建设的最初几年可能取得的、民主化方面的初期进展几乎不产生任何影响力。例如,可以在国家建设最初阶段举行选举,但是缺乏多党竞争和行政约束的选举,可以使事情变得更糟而不是更好。多党竞争和行政约束需要比选举程序长得多的时间来达到制度化。”

  亚洲国家的经验在很大程度上与这些对各国进行的研究的结果是一致的。与中国不同,印度的表现似乎与其4级PTS排名相符。在印度尼西亚,苏哈托倒台后有大量的人权侵害情况发生,与种族暴力和东帝汶悲剧相关的侵害最为引人注目。虽然柬埔寨在1993年和1998年举行了选举,但这一时期的特点是政府武装与红色高棉部队之间的交战,战斗导致了持续的人权侵害。政府特赦了主要领导人和红色高棉的支持者,这让人权倡导者感到非常失望。不过,洪森在1997年发动政变,有超过50人被杀害,其中大部分是在被捕后后脑遭到枪击致死。

  在菲律宾,由于政府竭力剿除反叛分子,当地存在大量的人权侵害,包括失踪、法外处决、任意逮捕和超期拘押。与其他遭受政治不稳定威胁的国家的公众观点一致,大多数菲律宾公民显然不认为政府对叛乱分子和恐怖分子的粗暴对待是对人权的侵犯。

  大赦国际报告了军队和毛派游击队在尼泊尔的大规模人权侵犯,包括杀害和绑架平民、虐待俘虏和破坏财产。

  当然,也并非全都是坏消息。亚洲民主国家的政治犯一般比独裁政权要少;公民享有更大的言论、结社和集会自由;新闻媒体受到的限制较少,尽管其自由度仍然普遍低于欧美国家。而在专制国家,法院往往享有对商业事务和其他诉讼案件的高度独立性,它们通常在审理政治上敏感的案件时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另一方面,在其他国家,在较低财富水平下实现民主化加剧了或至少是没有解决法律制度的缺陷,包括权威问题和司法独立。在印度尼西亚,法官与政治、军事和商界精英之间的社团主义型纽带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独立。在菲律宾,法院仍然深受民粹主义政治和群众运动的影响,基本法治原则因此受到了威胁。单凭民主化显然不足以确保司法的独立和权威。

  可以肯定的是,并不是亚洲国家的所有这些问题都可以归咎于民主,独裁制国家的任何超出这些问题范围的问题都可以归咎于独裁主义。还存在将亚洲民主国家的表现同西方民主样板国家相比较的做法,或没有考虑到低财富水平对政治稳定、良好治理和权利保护的普遍的负面影响的危险。

  在更高的财富水平,民主具有一定的经济优势。虽然独裁政权的经济平均增长速度略高于人均3000美元以上的民主国家,但其增长依赖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劳动力剥削。劳动力增长较快,但边际劳动者的生产力较低,并且普通劳动者的生产力较民主国家的低得多。简言之,“较富裕的独裁政权通过使用大量劳力和支付少量的工资来取得增长”。与此相反,民主国家利用其技术优势,从劳动者那里获得更高的产出。中国无疑拥有大量的劳动力。然而,达到更高财富水平后,民主体制的种种益处表明,某些情况下中国实现民主化后景况将会更好。

  第二个教训则是中国有可能发展自己类型的民主,其将极有可能更接近于其他亚洲国家的非自由精英型民主,而非欧美的自由民主。正如新加坡前大使陈亨赐所指出的:“发展中国家可能受益于民主的‘延迟’,当最终实现民主的时候,可以预期亚洲的民主与西方类型的民主不同:不会那么自由,更权威,强调共同利益而不是个人权利,往往由一党主导,并且几乎总是表现为集权化的官僚机构和‘强大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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