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作海获赔65万元要给儿子盖房娶媳妇

深圳晚报 发表于 2010/05/13 21:49 一品 人文历史 (www.ywpw.com) 主题字词: 赵作海 国家赔偿 杀人犯 刑讯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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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郑州5月13日电 13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商丘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给予赵作海国家赔偿及生活困难补助共计65万元。

  5月11日晚上,商丘中院连夜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对赵作海申请国家赔偿案进行研究。会后,该院派员再度赶赴柘城县,并就赔偿数额与赵作海达成一致。5月12日,商丘中院作出商法赔字第1号赔偿决定书,赔偿赵作海国家赔偿金及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共计65万元。

  5月13日上午,赵作海收到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宋海萍院长亲手交付的国家赔偿金及生活困难补助费共计人民币65万元。

他希望把刑讯逼供的警员撤掉

  据中新社电 “没啥打算,就是好好种地、好好生活!”13日,背负“杀人犯”罪名冤狱10多年的河南商丘农民赵作海表示,将利用赔偿款给自己的孩子娶媳妇、盖房子,好好过日子。

  摁红手印接受赔偿

  13日上午10时,商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海萍来到柘城县老王集乡,将65万元的支票亲自交到赵作海手中。赵作海收下支票后,在赔偿协议书上摁下红手印,并在收到条上签字。同时,老王集乡政府工作人员作为见证人在赔偿协议书签字。当日,河南省高院和商丘市中院亦联合通报了上述消息,称65万元包括“国家赔偿金和生活补助费”。

  凌晨两点达成协议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赵作海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20万至130万元人民币。65万元何以达成协议呢?

  官方披露,5月11日,商丘中院院长宋海萍等赶赴柘城县对赵作海进行慰问,为其送去急需的生活必需品和慰问金,并诚恳向赵作海及其亲属道歉,并向其详细介绍关于国家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征求其对国家赔偿的意见。其间,商丘中院多次深入赵作海家中进行协商,赵最终同意依法请求国家赔偿。官方通报披露,5月12日凌晨两点,商丘中院就赔偿数额与赵作海达成一致。

  希望撤掉刑讯逼供警员

  拿到65万元支票的赵作海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会把4个孩子领回来抚养,利用国家赔偿金给自己的孩子娶媳妇、盖房子,在家好好种地。赵作海说,他在监狱期间只有二儿子看望过自己。不明真相的儿子,非常痛恨父亲,当时扔下800元钱没说一句话就走了。他表示,在外打工的孩子得知自己无罪释放,特打来电话询问,失声痛哭。

  再次问及当年细节,赵作海摇了摇手,表示自己不想再提过去这些往事。他表示,自己憎恨曾经把自己屈打成招的警员,自己并不在乎赔多少钱,他希望把那些对自己刑讯逼供的警员撤掉。

  乡政府免费为其盖新房

  12日,原本破败多年的赵作海家旧房已被拆得一干二净,乡政府正准备在原址上免费为赵作海盖一栋新房。

  65万元如何算出?

  据河南商报报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鉴于2009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没有发布,以2008年度每天111.99元为基准,参照2008年比2007年递增的比例,估算出2009年的职工日平均工资。

  赵作海被羁押4019天,最终确定赔偿金额为50万元。但同时充分考虑赵作海被羁押期间,家庭遭遇变故,目前生活困难,结合最近《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增加了精神抚慰金的规定(尚未施行),为体现人文关怀,决定给予赵作海生活困难补助款15万元。

  ■新闻调查

  河南省商丘市公安局局长:

  赵作海的悲剧,再也不能发生!

  据新华社电 河南省商丘市公安局局长许大刚12日就“赵作海事件”接受记者专访,并就当事人指证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等问题进行了回应。

  记者:赵作海本人反映,公安机关在审讯环节有“刑讯逼供”的情况,你怎么看?

  许大刚:商丘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建民11日召集公检法三家开会,针对赵作海本人反映的“刑讯逼供”问题,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决定对此问题进行调查。目前,市检察院对这起错案已立案评查,并对当时办案的郭守海、周明晗两名涉案警员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公安机关在办理此案中,不管哪个领导、哪个民警涉嫌违法违纪,我们绝不袒护,将依法严肃查究。我们将积极配合调查组的工作。

  记者:在配合调查中,商丘市公安局做了哪些工作?

  许大刚:我们要求所有涉及这个案件的相关领导和个人,积极主动地说明情况,给社会一个客观公正的交代。

  记者:有的公安人员认为,面对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尤其是惯犯,不刑讯逼供,让他正常交代是很难的。

  许大刚:这种想法是非常错误的。其实,每起案件都有它的特殊性,针对案件特点,比如犯罪分子的年龄、家庭背景、文化程度,可以有不同的审讯方法和破案手段。现在是讲科学、讲法律的年代,刑讯逼供得来的证言是不可靠的。

  记者:赵作海一案有哪些疑点?

  许大刚:这是十多年前的案件,当时我还没来,具体案情要看案卷。根据我到现场实地察看的情况,压在无名尸体上的3个石磙,是从不同方向推到井里的,最大的有500斤重,一个人根本推不动。所以赵作海一个人是作不了案的。公安、检察、审判,这些机构的办案人员,一路走来,造成了这个错案。当时,任何一个环节的办案人员如果到现场实地看一下,稍微细心一点,这个案子就不会办成这个样子。

  记者:赵作海曾经在公安机关做过9次有罪供述,如何看待这些供述?

  许大刚:公安机关办案,重笔录,更重证据。赵作海一案,有些证据显然不足,最典型的是无名尸体身份的确认。DNA鉴定没有确认,死者身份不确定,应该存疑。另外,凶器在哪里、肢解后的部分肢体在哪里?都应该纳入考虑的范围。

  记者:赵作海这个案件,带给公安机关什么样的教训?

  许大刚:这是一起错案冤案。更是人间悲剧。目前我们正在开展严禁刑讯逼供的警示教育,整治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在商丘,赵作海的悲剧,再也不能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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