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留学生报税规定简介

zt 发表于 2007/02/17 10:05 一品 美好家园 (www.ywpw.com) 主题字词: 美国 留学生 报税 IRS 1040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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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美国国税局规定,自一九九三年起,凡是持有F (学生)、J (公费)、M (观光) 签证的外籍学生,或是持J (访问)、Q(交换) 的外籍学者,不论是否有工作或收入,只要是暂时居留在美国,都必须向国税局递交一份个人数据说明书 (Form 8843),并申报联邦税表1040NR (U.S. Nonresident Alien Income Tax Return)。

以往,报税与留学生的关系,只涉及那些在美工作 (如助教、研究助理等) 或有其它收入 (如奖学金) 的留学生;对于没有工作或收入的同学,则不必操心报税的事情。但一九九三年起,却要求所有F、J、M、Q 签证的外籍学生及学者,不仅必须申报税表1040NR,而且必须缴交个人数据说明书。

由于这项规定切身关系到每位来美的留学生,本文特将所有相关规定及文件一一加以说明;希望能藉此提醒所有留学生重视且审慎地处理这个问题,尤其是计划将来在美求发展的同学,最好趁早和国税局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简称IRS) 建立正确及持续的纪录,以免造成以后申请居留时的一些困扰。

确定报税人身分

首先必须说明,国税局所谓报税人身分中的居民 (resident) 和非居民(nonresident) 与移民局所说的有居留权的移民 (immigrant) 和非移民 (nonimmigrant) 有所不同。对移民局而言,凡持F、J、M、Q 签证的外籍人士,都属非移民(nonimmigrant),但就国税局的报税身分而言,却未必尽然。1040NR 说明书 (Instructions for Form 1040NR) 及Publication 519 (U.S. Tax Guide for Aliens) 对居民及非居民有详细的定义。

国税局对居民所作的定义一般是:

凡是持有F、J、M签证的留学生来美时间超过五年者。

持J及Q签证的访问或交换学者来美时间超过二年者 (其中Q签证持有人可将其曾持有过F、J或M签证的时间并入计算)。

换句话说,就报税身分而言,符合国税局居民定义的J、F、M、Q签证的外籍人士,得选择与美国居民相同的申报程序与福利,或继续以非居民身分申报税务 (本文以下所指居民与非居民均就国税局定义,而非移民局规定,同学请勿混淆)。

非居民与居民在报税时最主要的区别有下列四点:

非居民得自美国以外地区或国家的奖学金及收入都不必申报,但是如果由学校提供的奖学金 (非学费减免的部份) 则一般要缴百分之十四的税,校方通常会先行扣缴。经过申请退税后,合于退税标准的部份,则可领回。

银行的利息免税 (在开户时一定要先填写一张W-8表格,说明自己是non-resident alien 的免税身分),但是如果是购买美国政府债券或股票所得的利息收入则必须缴税 (flat rate 30%)。

非居民只能个别申报税务 (separate return) 。即使配偶也是留学生,也不得联合申报 (joint return),而必须个别申报。有家眷的留学生也不能将配偶和子女列入扶养宽减额 (dependency exemption),因此只能有个人宽减额 (personal exemption)。

非居民报税无基本减免额 (standard deduction) 。

至于以居民身分申报的外籍人士,则和一般美国人一样,所有收入 (即使是国外的奖学金)、银行利息等都必须列入报税项目。同时也要付FICA税,包括社会安全福利税 (Social Security tax) 及医疗保险税 (Medicare tax )和失业救济福利税 (TUFA tax)。不过,如果能提出证明表示:

在签证到期前一定会离开美国。

在自己国家或美国以外的国家有报税义务或持续居留的记录。

并无意长期居留在美国。

只要提供上述证明或相关文件,经过国税局分区主管的核准后,就可以维持非居民的报税身份,继续使用1040NR的税表。因此符合居民报税的同学在申报时,必须先考虑清楚要以何种身份申报较为有利。

非居民身份报税

由于美国法律规定报税人必须有社会安全号码(Social Security Number)或个人报税识别号码(Individual taxpa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 ITIN)。一般而言,社会安全号码可在抵美后向社会安全局(Social Security Administration)申请。任何无法取得社会安全号码的F、J、M、Q 签证持有人,必须在报税前即获得他们的个人报税识别号码。申请ITIN 必须填写W-7 表格寄至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Center, Philadelphia, Pennsylvania 19255-0215。由于申请ITIN 需要最少三十天的时间,建议同学们尽早申请。

非居民报税,须填具下列两项表格(1)1040NR 或1040NR-EZ及(2)个人资料表(Form 8843)。非居民可使用1040NR-EZ (较简易的表格),如果:(1)无扶养 (Dependent);(2)在美只有薪资和奖学金收入;(3)综合所得净额 (taxable income)低于五万美元(其它相关规定请参照1040NR-EZ 说明书)。非居民虽有利息收入但仍可使用1040NR-EZ ,如果银行利息是免税(请参照前页W-8表格之讨论)。如果不符合使用1040 NR-EZ 的规定,非居民得使用1040NR。 (有关税务表格和表格说明书取得的方式,请参考后述之【报税步骤】)

如前所述,根据国税局的新规定,持F、J、M、Q 签证的非居民除了申报税表(1040NR)外,同时也要提供一份个人数据表 (Form 8843)。这份资料的主要作用在于配合1040NR 税表,证实申请人的非居民报税身份。

其中数据包括:

姓名、地址、社会安全号码(或个人报税识别号码)。

护照号码与国籍、签证种类、号码。

来美时间及预定居留时间。

学校、系别及指导教授姓名、地址、电话。

检具上述资料,连同填好的1040NR税表,寄到: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Center

Philadelphia, Pennsylvania 19255-0215

至于申报的日期,只要相关的文件齐备后,愈早申请愈好(但不得早于一月一日)。对需要申请退税者,申请截止日期是四月十五日。而没有任何收入所得者,也必须要填写1040NR税表及个人数据卡,但收件截止的日期是六月十五日。

居民身份报税

如果以居民身份报税,则只须就个人的情况,填具下列三种表格之一即可,不必缴交个人数据。

1040EZ (Easy):是最简易的税表,只要符合以下的几点条件,就可以使用此表:(1)未婚;(2)只须申请个人宽减额 (personal exemption);(3)综合所得净额(taxable income)低于五万美元;(4)收入来源只有薪资、可课税的奖学金,及银行或其它投资所得的利息低于四百美元;(5)只有标准扣除额,没有其它分项扣除额 (itemized deduction)。

1040A :和1040EZ 相似的简易表格,填表人的条件也差不多,最大的不同在于已婚者或是有扶养子女的情况必须使用此表,以申请扶养人的宽减额。

1040 :是最繁琐的税表,也是一般美国家庭使用的报税单,项目多且复杂,扣除额的项目也较多。

报税的步骤

至于报税的步骤,本文仅以1040NR的填写步骤为主,因为对留学生而言,使用1040NR 者为多数且也较有利(以下讨论也适用于1040NR-EZ)。原则上,诚实报税及在合法的范围内寻求个人的最大权益是填表的两大前题。从顺序上来说,通常从联邦税表先着手,再填州税表。

报税的步骤如下:

索取表格:税务表格 (Forms, 如1040NR),表格说明书 (Instructions, 如:Instructions for Form 1040NR),报税手册( Publications,如:外国人报税须知(Publication 519),课税和免课税收入( Publications 525),联邦所得税须知(Publication172)可经由下列途径取得:1.学校图书馆或当地公共图书馆;2.国税局各地办公室 (Federal buildings);3.打免费电话1-800-TAX-FORM(1-800-829-3676)索取;4.自IRS 网站上下载。

逐项填写:税表主要的项目有个人数据部分(姓名、地址、社会安全号码或ITIN、婚姻状况、国籍),收入所得部份(一般收入所得包括RA、TA所得都会列在W-2的薪资收入单上,而奖学金收入则列在1042S收入单上),个人宽减额部份(每年金额都会调整,可向专业报税人士、学生顾问询问,或自行查询IRS网站数据),分项扣除额部份(对非居民而言,只有少数几项可填写,比如:事先被扣缴的税、慈善捐赠、意外损失或遭窃、某些因课业有关支出等,不过都必须填写附表说明支出原因)。每一个项目在说书上都会详细解释,最好逐条研读后再填入。表格的最后一项就是查阅税表上的税率并比对自己核算出的金额,如此便能得知自己应该要被缴税或者退税了。

关于奖学金的申报,凡是Graduate Assistantships (TA, RA, GA ),均须以薪资所得报税,学费并无法以「教育支出」(qualified educational expenses)抵税。然而自学校所获得的学费减免(tuition remission or reductions)奖学金,可不必缴税。

目前我国和美国并无税务协议(Tax Treaty),因此,税务表格、说明书和手册中有关税务协议的部份并不适用。

核对与存底:税表的附页还有一项是有关填表人在居留的资料,例如预定居留时间、或有无国外收入来源等等,对于与自己无关的问题,可以写上N/A (Not Applicable ) ,填完这一项,就算是完成了填表步骤;当然,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将所有的相关文件都检查过,一一附上,免得又增加以后补寄的麻烦。最后,也别忘了一定要将所有表格文件影印一份自己保存,以备将来参考或者国税局有任何疑问时查询用。

截止时期:报税的最后期限是四月十五日,但是如果尽早寄出,就可以早日收到退税支票(约十周之内)。如无法在四月十五日前完成报税,你可以利用Form 4868在四月十五日之前延长四个月的报税期限。至于没有任何收入的报税人,其1040NR税表及数据卡,只要在六月十五日以前寄出即可。

以上所有数据可以上网IRS网站,参考当年度的税务表格(Forms)、表格说明书(Instructions for Forms)、手册(Publications),或者是政府事务公告(Government Affairs Bulletin),一般税务问题在国税局税网站的FAQs for Nonresident Alien Students应可得到解答,以及「美国各大学外籍学生顾问暨国际教育学者协会」(NAFSA)网站上的税务专区(Links to the IRS and International Tax Web Sites)。请善加利用。

最后,再提醒同学们,每年的报税期间,各校外籍学生顾问办公室通常会安排专门为外籍学生解答税务问题的座谈会,同学们应踊跃加。如果还有进一步疑问,也应多向外籍学生顾问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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